转眼6月毕业季,为了大学生朋友们更好地实现就业和创业,了解更多的相关扶持政策,人社君即日起开设毕业“计”栏目,为小哥哥小姐姐们美好青春出谋划策,奉献良“计”。欢迎了解和扩散哦!嘻嘻~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对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
申请人银行账户(卡)复印件一份
各类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各高校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收集汇总并初审后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给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再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支付给申请者个人。
办理地点
市区天山南路劳动大厦511
咨询电话
0838—2509024、12333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6-24岁失业青年,可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调整为16-24岁失业青年,将见习期统一调整为3-12个月,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上述人员在国家级见习基地的生活补贴可上浮20%,在省级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生活补贴标准可上浮10%。
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
《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纸质4份)
实际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纸质3份)
就业见习协议书
《就业见习学员考核鉴定表》
见习学员《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复印件
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流程
就业见习基地向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后,上报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复核无异议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报资金划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咨询电话
12333、0838—250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