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因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整改期物业费该由谁承担?

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彭丽霞 赵威)

入住商品房小区,交物业费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您买的房子没通过验收备案,还达不到交付标准,物业费该由谁来出呢?

房子因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整改期物业费该由谁承担?

近日,市民于先生致电今日永州新闻热线0746-8358676反映,他在冷水滩春江帝景湾小区购买一套住房,因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未收房,如今想收房却被物业公司要求补齐1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拿到钥匙进行装修。于先生认为,这笔物业费并不应该由业主买单!今日永州记者随即前往了解。

于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他在春江帝景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约定2018年10月31日交付商品房,因交房当天发现房屋存在开裂、渗水等质量问题,且开发商无法出具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测绘报告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于先生因此拒绝收房。2018年12月31日开发商再次通知交房,于先生还是以房屋质量未达标为由拒绝收房。

房子因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整改期物业费该由谁承担?

“我们是有房不能收,有房不能入住,只能租房落脚。”于先生说,后经过协商,开发商同意就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补。时至今日,于先生想收房装修入住,却被物业告知,要先补交齐2019年4月至今的物业费,才能拿钥匙进场装修。

“我们根本就没有收房,为什么要交物业费?”于先生十分不解。

春江帝景湾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春江帝景湾小区2018年12月31日交房验收,2019年1月1日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提供服务,按相关规定,业主收房后,物业公司便开始收取物业服务费。因为房屋质量没有达到业主的标准,开发商表示愿意为业主垫付3个月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因此2019年1月至3月小区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业主则应该从2019年4月开始交物业费。

房子因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整改期物业费该由谁承担?

“期间由于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业主无法收房,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这段时间内产生的物业费由开发商负责,我们没意见。”春江帝景湾物业工作人员坦言,“至于收房需要出具的3证2书,说实话我们这边没有,开发商只给了我们一份《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我们物业公司只负责小区管理服务,房屋质量等问题,业主还是要去找开发商才能解决。”

房子因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整改期物业费该由谁承担?

记者致电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当记者表明身份后,该负责人直接挂断电话,随后记者4次致电,该负责人才接通电话。

“物业费又不是我收的,找我干什么,有问题要他们去找物业。”该负责人称,关于交房须出具的3证2书,已全部转交给了物业方。

开发商与物业各执一词,到底该相信谁?

随后,记者致电永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质安站了解情况。

“春江帝景湾小区尚未进行单体工程竣工验收,不具备交房条件。”市住建局质安站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事不归他们管,“商品房验收只能由开发商先提交申请,我们才能组织进行验收,出具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否则我们无法介入,建议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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