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前车-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本报4月14日讯 近日,在荣潍高速下行K237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货车与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行车道与超车道中间,货车右前部受损,轿车前后受损都比较严重。

经了解,白色小轿车因前方临近出口,在行车道减速准备驶出高速;货车司机则称看白色小轿车晃了一下,以为轿车要变道到超车道,就没有减速继续在行车道行驶,眼看要追尾才打了一把方向,致使货车右前方撞击轿车,轿车旋转几圈后停在两车道中间。经现场民警认定,因货车司机未保持安全车距、观察不周,负此次事故全责。虽然双方车辆上的人员均没有受伤,但是轿车司机李女士在见到民警后却因为后怕吓哭了。高速交警提醒:临近出口务必提前变道,行车保持安全车距。 (记者 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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