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96916373501
五一公司卻要求4-5號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什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以前五一勞動節,放的是7天假,後來改了三天,今年又改了,放5天假,4月26號星期日和5月9號星期六上班。
以前國企的工人,過節放假檢修的時候,為了不耽誤生產,都選擇節日放假期間上班,上班就可以算加班費,一天的工資頂三天的工資,一般都是,五一勞動節1,2號,和國慶節1,2,3號,上班屬於加班。
這幾年改制了,國營企業變成私營企業,你的單位還不錯,過節放假還給你加班費,可是你4-5號上班也就不享受加班費了,這種情況是你自己的單位規定的制度,找不出相關的文件,來解決你的問題。
現在有很多的私營民營企業,過節都不放假,並且都沒有加班費,工人,上夜班,也沒有夜班費,老闆自己說的算,愛幹就幹,不想幹,你可以走人,現在就是不缺人,你不幹,有的是人幹。
現在的企業不像以前的國營企業,國企有勞動法規定,工廠做的事情不合理,工人可以找工會,有工會出面,按照勞動法把你的問題來解決,現在的私營企業也沒有公會,工人也不交納會費。
如果你是正規的企業,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具體的你的問題,可以上社會保障局諮詢一下,有沒有相應的文件規定,在假日期間,4號5號上班時候,享受不享受加班費。
聖伯
勞動仲裁,告公司到勞動監察。
月亮8281
關於這個問題看你還想不想在這公司幹了,你要想就忍,你要不想就告。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