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冬春季期间
停止土石方作业的公告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2021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宁生态环保办〔2020〕17号)、《吴忠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内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拆迁、渣土清运等作业。涉及水利、市政及天然气管道铺设等民生项目(包括特殊工程),确需开工建设的,必须制订扬尘管控方案,经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施工。
二、停工期间,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围档设施,对施工场地内的裸露空地、物料渣土堆场等洒水保湿,用密织防尘网苫盖,及时更换破损的防尘网。
三、各县(市、区)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监管。对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擅自从事土石方开挖回填、拆迁、渣土清运作业的企业或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纳入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
四、欢迎社会各界对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违规从事土石方开挖回填、拆迁、渣土清运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核实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市长热线:12345
环保投诉热线:1236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953—2020406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