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11月15日起至明年3月 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土石方作業

關於2020—2021年冬春季期間

停止土石方作業的公告

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強化城市揚塵汙染管控,推動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大氣汙染防治條例》、《2020—2021年全區冬春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寧生態環保辦〔2020〕17號)、《吳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間,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內原則上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拆遷、渣土清運等作業。涉及水利、市政及天然氣管道鋪設等民生項目(包括特殊工程),確需開工建設的,必須制訂揚塵管控方案,經項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當地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方可施工。

二、停工期間,各建設施工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圍檔設施,對施工場地內的裸露空地、物料渣土堆場等灑水保溼,用密織防塵網苫蓋,及時更換破損的防塵網。

三、各縣(市、區)住建、生態環境、城市管理等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嚴格執法監管。對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間,擅自從事土石方開挖回填、拆遷、渣土清運作業的企業或個人,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於情節嚴重的,納入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扣除相應的誠信分值。

四、歡迎社會各界對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間違規從事土石方開挖回填、拆遷、渣土清運等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內容經核實後,市生態環境部門將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舉報電話

市長熱線:12345

環保投訴熱線:12369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投訴電話:0953—2020406

吳忠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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