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視率造假:這顆“毒瘤”必須清除


收視率造假:這顆“毒瘤”必須清除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日發佈《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規定》指出,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依託大數據統計信息系統,統籌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對數據的採集、發佈進行監督。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干擾、破壞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不得製造虛假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出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分管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統計人員承擔直接責任(4月14日《人民日報》)。

收視收聽率(點擊率)不僅是出品方、媒介平臺進行節目製作、編排及調整的重要依據,也是相關部門深入分析電視、廣播、網絡市場的科學依據,還是商家評估與提高廣告投放效益的有力工具。因此,不得製造虛假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早就是相關部門的一項硬性要求,此番是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再次強調。

這些年來,收視收聽率(點擊率)造假,已經成為廣播電視網絡行業令人深惡痛絕卻難以根除的現象,甚至出現了明碼標價的事例——2018年9月,某導演實名舉報自己導演的電視劇遭遇操縱收視率黑幕,某衛視要求其購買收視率,80集戲要花7200萬元,否則不予播出。該導演最終拒絕了這一無理要求,還呼籲全體同行站在一起,“徹底清除假收視率的毒瘤”。一石激起千層浪,引來眾多業內人士聲援和相關部門的調查。

拿收視率造假來說,如果不徹底清除這一毒瘤,電視行業就難以走出不正當競爭的困境,因為用金錢購買收視率,就會對好劇形成“逆淘汰”,勢必傷害用心生產好作品的創作者。當辛辛苦苦搞創作不如購買收視率,文藝繁榮也必然淪為虛妄之談。同時,用金錢購買收視率,會增加電視劇出品方的成本,他們能夠花在提升製作水準上的成本就會減少,國產電視劇的質量也就難以提升上去。

而要大力整治收視收聽率(點擊率)造假,健全監管機制、提高違規違法成本是關鍵。既然收視收聽率(點擊率)造假早就是眾矢之的,為何仍是“打不死的小強”,讓行業怨聲載道卻又無能為力?一方面,監管機制不健全,另一方面,違規違法成本低。此次出臺的《規定》提出,廣播電視行業統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並明確了從上到下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以及行業各單位的工作職責,包括監督與獎勵處罰措施等等,就是在健全監管機制,期待不折不扣地執行。

還要提高違規違法成本。《規定》指出,出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分管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統計人員承擔直接責任。希望這一問責機制能夠發揮威力。以往出現造假,似乎只見媒體報道、輿論譴責,少見有人受到制裁,這就很難避免前赴後繼、變本加厲造假。此外,收視收聽率(點擊率)是節目出品方、平臺及廣告主之間進行交易的基本依據,收視收聽率(點擊率)造假的根源還在經濟利益,那麼,就要讓造假者得不償失。

監管機制理順容易,落地則很考驗各地的執行力,提高違規違法成本也考驗各地的治理決心。早在2018年12月,廣電節目收視綜合評價大數據系統已經正式開通運行,這類造假行為恐怕也不是那麼隱秘且難以查證。期待此次出臺的部門規章,真能遏制收視收聽率(點擊率)造假現象,保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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