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為初始之日,又稱三元,即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是新一年的開始。
我國曆代元旦的時日不固定,是因各代所據曆法不同所致。夏曆是我國最早的歷法,《大戴禮記•夏小正》即有關“夏曆”的重要文獻,當時已經依據北斗星斗柄所指的方位來確定月份。“北斗七星”“斗柄”頂端的指向稱之為“建”,夏曆就是以斗柄指在正東偏北所謂“建寅”之月為歲首,《淮南子•天文訓》:“天一元始,正月建寅。”寅月即正月,是干支歷中的第一個月份,“建寅”又稱“夏正”。夏曆既以正(一)月為歲首,則夏朝元旦為正月初一。
夏曆、殷歷和周曆,三者最主要的區別在於歲首的不同,即是以哪個月為正(一年之始),所以又稱“三正”。
殷歷“建醜”,即以丑月(農曆十二月)為正月,則殷代元旦為十二月初一。
周曆“建子”,即以子月(農曆十一月)為正月,則周代元旦為十一月初一。
秦歷以亥月為正月(農曆十月),則秦代元旦為十月初一。
西漢初年,沿用秦朝的“顓頊歷”,而稍有誤差。公元前104年(元封六年),因司馬遷建議,武帝敕令鄧平、唐都、落下閎等人議造“漢歷”,漢武帝元封六年五月,改年號為太初(即為太初元年),並頒佈實施此歷,後人以頒佈年號名為“太初曆”。太初曆採用夏正,即以正月為歲首。因而漢代與夏代一樣,皆以正月初一為元旦。以正月初一為元旦的設定,一直沿用至清末。
公元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滿清統治,建立了中華民國。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開會,決定使用公曆,把農曆的正月初一叫做“春節”,把公曆的1月1日叫做“元旦”。不過當時並未正式公佈和命名。為了“行夏正,所以順農時,從西曆,所以便統計”,民國元年決定使用公曆(實際使用是1912年),並規定陽曆(公曆)1月1日為“新年”,但並不叫“元旦”。
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公元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紀年採用公元紀年法”,即以陽曆紀年。
為了區別農曆和陽曆兩個新年:
鑑於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恰在農曆新年的前後,因而定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
參照國際用法,陽曆一月一日為“新年”,“元旦”亦定為是日,並定其為法定假日,沿用至今。因此元旦在中國也被稱為“新曆年新年”、“陽曆年新年”。而中國傳統的新年春節大年初一至十五,則稱為“舊曆年新年”、“陰曆年新年”。我國是世界上第12個開始新年的國家。
在這新一年的開始的第一天,人們只要提起感恩心,感念中華先祖的無盡深恩,以此為始,定能開啟新年的幸福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