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无论儿女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条件好的多分担一些对吗?

上官小羚


赡养父母无论儿女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条件好的多分担一些对吗?我的回答是:错!

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所谓义务,就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和平等性。因此,并非如题主所说条件好的多分担一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赡养父母上,无论儿女都应一视同仁,共同承担起自己的义务来。当然,条件好的儿女主动多分担一些应予鼓励,但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更不能成为个别子女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以此为理由推脱自己义务的借口。


人生知足常乐笑口常开


很对,我支持这个观点,孝敬父母就是为了父母晚年生活幸福,条件好的不肯多付出,那个条件不好的能力不够,心里会不平衡,会疏远了亲情,不利于家庭和睦,不利于父母安度晚年。我更觉得如果有钱的不肯多付出,要和那个没能力没钱的攀比,有为富不仁的嫌疑。

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是有一件很让人痛心的事情,在老家农村的一个叔叔,就是因为在赡养的问题上,子女们没有安排好结果出了人命。

他是我父亲的一个伙伴我们叫他叔叔,去年听说上吊死了,80多岁快90岁的老头,身体一直很好,生活自理不糊涂,就是因为两个有能力的儿子不肯赡养,跟叔叔一起过的那个儿子穷没能力,赡养老人压力大有时候犯脾气,有一天老人去山坡上找了一颗树上吊了。好可怜的老人家,我这心里难受了很长时间。

有人说不管你是穷还是富,赡养父母的责任是平等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出钱出力必须均衡。可是您忘了,法律约束的是亲情无法做到的,是道德无法完成的部分。如果为赡养父母先把法律搬出来,那伤害的就是亲情。

如果赡养父母不讲亲情,受折磨的是年老的父母,就像山里的叔叔。所以我希望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弟兄之中有能力的那个,要多一点亲情给父母多一点照顾,别等着父母不在了才心生后悔。


神经在发烧


当然对啦。如果天下儿女都按照题主所提出的这种办法去照着办、照着做,年岁大的人也就不会为个人的养老问题而发愁。尤其是农村七八十岁的老年人,老两口年轻的时候可以养活少者三四个,多的七八十来个儿女,到了暮年,就不会有农村人所说的四个儿子八个蛋,没有一个争管饭的说法。

一个大家庭或家族中,必须得有一个权威人士,这个人的威信是由Te个人言行来树立起来的。也就是说Te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能够起到表率作用。说直白一点,就是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怕老婆不怕吃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兄弟姐妹们为了养老人有钱出钱,无钱出力的可喜局面。也就不会产生为了赡养老人儿女们而大打出手,甚至是上了法庭,由法官裁决强制执行的情况发生。

当今社会,少数作为儿女的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个人小家庭的幸福生活,确实有对父母不进行赡养义务的害群之马,这种人虽然是少数,但影响极坏,Te象细菌和病毒一样,具有传染性。尤其是家族中的长门长子长孙,缺少骨气,自私自利,怕老婆,耳根子软,经不起枕头歪风邪气的吹拂。这个家族或是大家庭的成员,产生为了赡养老人的矛盾也就再说难免。

现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电视台都开办了一挡“民间调解”的电视节目,从中不难看出和发现,凡是家族中的老大不负责任,缺少威望,这个家族或家庭就不会有太平的日子。

所以说,赡养父母,天经地义。每一个兄弟姐妹在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上,都应该互相体谅,真正做到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就不会产生大的矛盾。亲兄弟姐妹,吃亏沾光肉烂都在锅里头,肥水并没有流到外人田。(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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