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我想要孩子可以麼?

橙子先生的麻麻


你的母親是為你考慮,才不讓你要孩子的, 你捨不得你的孩子,她捨不得她的女兒,怕你以後受苦,怕你以後過的艱難。

我身邊也有這種例子,也是男孩,開始女方是捨不得孩子,要了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家裡母親也是勸她放棄,後來她又把撫養權給了男方。男方不限制她探望孩子,她也經常可以見到孩子,假期就把孩子接過來和自己住。唯一的遺憾就是不能天天陪著孩子。但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孩子是媽媽生命,女人一旦生子,就會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如果你狠不下心來,一天也離不開孩子,那麼你可以要孩子,但你一定要規劃好以後的生活,要有一個充分的心裡準備。因為短時間內你的生活可能不好過,你要保障孩子的生活。

如果你最後決定放棄撫養權,那麼你會在一段時間內極為痛苦的想念孩子。這是一段過程,過了這個階段,就會好些,但他不在你身邊時你依然是放心不下。

要孩子是身體的苦,因為你一定會很幸苦,不要孩子就是心裡的苦,思念的苦。權衡一下,再作出決定。

如果不得已真的只能走這一步,儘量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不管孩子跟那一方,都不要限制探視的權利,讓孩子儘量多的感受父母雙方的愛。


深山更深處


孩子是媽媽的作品,更是媽媽心頭肉,不捨得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害怕孩子吃不飽穿不暖 …,非常理解你,離婚了,孩子是受到傷害最大的,最無辜,最可憐的一下子,自己成了沒媽媽的孩子,沒爸爸的孩子,不知道你孩子有多了大了,是否己成年了,你為何而離婚? 你有權利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完全可以要孩子。

有個老闆和她老婆離婚,房子車子存款孩子,隨便挑,她挑孩子,她的孩子說媽媽你錯了,你挑前三樣,不用管我了,等我長大了就去找你,到時候你什麼都有了,媽媽抱著孩子痛哭一場,可見,這個孩子知道媽媽的委屈痛苦。

謝謝大家!





生如夏花1312


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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