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州通過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4月29日下午

福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

第二十七次會議進行人事任免

具體內容如下

最新!福州通過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修興高辭去福州市監察委員會

主任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因工作變動,接受修興高辭去福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陳雲水代理福州市監察委員會

主任職務的決定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調整有關問題的答覆意見》,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規定,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福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陳雲水代理福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陳雲水為福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張永森為福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張嬌的福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五屆〕第二十三號

閩侯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黃建雄為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經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黃建雄的代表資格有效。

現在,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486名。

特此公告。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4月29日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陳向紅辭去

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委員等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鑑於陳向紅退休,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陳向紅辭去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郭建國為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免去其福州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任命王振松為福州市民政局局長。

任命鄭道新為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免去遊通鈴的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林澄的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朱玲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黃穎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任命陳朝暉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

任命池開通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職務。

任命鄭青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唐文生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吳華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陳永美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

楊羽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汪霞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張雅典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繆羽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林祥潤、江舟、劉巍、汪女需、沈珺瑩、張力群、林華、歐陽永紅、易豔、程斯彥、謝亞希、蔡陳飛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林秀榕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林偉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張衛民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周向陽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薛晴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批准任職名單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批准任命陳喆為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黃兆茀為馬尾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張春為閩侯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為羅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齊為民為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肖琳、翁琳玲、劉維為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俞大江為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任命周禹為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蘭躍林的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嚴福美的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福州日報

編輯:陳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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