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應該聽父母的找個他們覺得合適的,還是找個自己喜歡的?求解?

橘子Yao


你可能經歷得不多,所以覺得喜歡比合適更重要,但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就是合適比喜歡更重要,就打個比喻,你喜歡吃辣,無辣不歡的那種,你喜歡的人不喜歡吃辣,但是你會為了他放棄你這麼久以來的生活習慣,還是他為了適應你改變他這麼久以來的生活習慣,剛開始戀愛期間你們肯定都會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留給對方,試圖去博得對方的更多一點喜歡,但是時間久了你會發現不止這麼一點點問題,喜歡真的是沒有一點點用,唯一的用處就是會讓你去牽掛想念幻想。在生活現實面前真的不堪一擊。為什麼往往湊合過的一般以後生活都會很幸福,因為都是抱著湊合的心態,你在對方身上投入的不多對對方抱的期望值不大,所以爭吵會少很多,偶爾對方做一些用心走心的事你會感動很久。因為喜歡在一起的,雙方都對對方投入了很多的感情在裡面,所以對對方指望更大,希望得到同等甚至更多的感情回報,要求更加嚴格,所以帶來的痛苦也是非常大,往往不歡而散。僅代表個人意見,看到了隨便說說。


省港澳梁朝偉


我的建議就是:找一個自己真正愛的,父母也覺得合適的人結婚!

找一個自己真正愛的人,這樣能做到兩情相悅,自己的生活會快樂很多。

真正愛的人 ,才能與自己的精神產生共鳴。一般情況下,兩人的文化差異不能太大,才能真正的實現“三觀”的統一。比如:一對夫妻,男的是小學肆業,妻子是大學畢業。一次,男的問女的問題:“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怎麼要拉著兒子的手,與兒子一起到老?妻子對他說:“子”,是“你”的意思。“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是指牽著你的手,與你一起白頭到老!這不是一個笑話,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找一個自己真正愛的人,文化層次要大體相同,才是雙方琴瑟和鳴的基礎!

找一個自己真正愛的人,與父母覺得合適的人結婚並不矛盾。自己真正愛的人,能與自己靈魂交流,就是人們常說的“靈魂伴侶”。要達到夫妻之間的意氣相投,精神相伴;至少要找與自己有共同見解的人,這樣的人其實就是文化層次對等的人。這就與父母要求的“門當戶對”在精神層次方面完全吻合!

自己真正愛的人,在三觀上要合拍。比如,你收入高,除了必要的生活物品外,還要去健身房健身,還要去美容院養顏護膚,還要追求精神層次的享受;花在精神層次上的錢比花在柴米油鹽上的錢多得多!如果你找的人收入很低,甚至沒有收入來源,那麼你們的消費觀念就完全不同,更不用說其它觀念了!“三觀”相同的人,其本質就是各方面對等的人!這是不是與父母要求的“門當戶對”在財富方面吻合呢?

有的女孩,為了所謂的愛情,不計較對方的一切,以為有了所謂的愛情,就一切美好了!殊不知自己這樣,恰恰是沒有弄清楚什麼是愛情?愛情必須是對方值得自己去愛,自己也值得對方去愛產生的感情!不對等的人,產生的往往是一種叛逆的情緒,一種對比自己弱的一方的憐憫!

有的女孩,為了自己所謂的愛情,飛蛾撲火般地不計後果,當自己的父母反對的時候,更是拼死抵抗,裸婚也要嫁給自己所謂的愛情!其實她們這樣做,恰恰嫁給了她們自己叛逆的情緒,恰恰嫁給了自己不愛的人!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父母有著豐富的經驗和閱歷,他們的話不是沒有一點道理!再說,天下沒有害自己的兒女的父母!

總之,結婚找一個自己真正愛的,父母也覺得合適的人,才是靠譜的婚姻!


君子如花


婚姻問題,當然還是個人作主。找個自己喜歡的,事關個人的一生幸福的大問題。現在人們不是常說:鞋是否合適,只有腳知道。

尋常百姓,婚姻就是大問題,事關當事人一生的幸福與否的大事情。年輕人在擇偶問方面需要的是冷靜,千萬不能讓所謂的愛衝昏了頭腦。個人喜歡的,也不一定就是正確的。人們不是常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父母的的想法或看法,可以當作一條主要的參考意見。原因是父母都是過來之人,通過Te們大半生的人生經歷和個人的體會,經過綜合各方面的條件加以對比得出Te的意見。還有,可以肯定的是,任何父母都不會坑自己兒女的,這一點可以說是天下父母都是一樣的。至於究竟採取誰的意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當事者與個人的父母心平氣和的商量出一個都能接受的方案來。最終的決定最好還是由自己來決擇。

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事,包括婚姻問題。現實社會生活中,有多少人家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任何人可以說都追求美滿幸福的婚姻。但是,用民間百姓的話說,誰家煙囪不冒煙?也就是說,居家過日,矛盾的產生也是少不了的。這就需要冷靜應對,切忌感情用事。

所以說,本博建議,作為年輕人在擇偶問題上,既要尊重父母的意見,也不能照搬Te們的標準。還是要根據個人的理想去做決定。(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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