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律師為一個所有人都知道他有罪,且確實有罪但苦於沒有證據的人辯護成功,那他會感到苦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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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法律執業,律師的天職,就是維護每一個當事人、每一個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被辯護的權利,這是法律規定,也是程序正義,只有在程序上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才能夠維護真正的公平正義。


法律人老劉


並不會。

為一個人辯護那是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責所在。

至於說那個人是不是有罪,那是法官考慮的事情不是律師考慮的。也不是其他人考慮的。

你說是不是,你作為律師不能先入為主認為一個人有罪或者無罪。而應該認為他是無罪的。為他進行辯護。


淮都王子


所有人都知道他有罪卻還沒有證據證實他有罪,這本身就是矛盾的,只能說受害人一方工作做的不夠。至於為“有罪”的人辯護成功的律師,道義上會對受害人一方表示同情,但單就工作,不會苦惱。如果受害人一方聘了這個律師,他也會這樣盡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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