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來了!5月1日開始,北京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導 讀

在《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推出10年後,事關居民利益的重磅法規《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於今年3月27日經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在多項突破性新規中,“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成為大家最關心的內容之一。會因為什麼調整?又會怎麼調整?北京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給出相關解讀。

新規來了!5月1日開始,北京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為何調?

有小區物業費30年未變

很多老住宅小區,物業費多年來都保持紋絲不動。以建成於1998年的某老舊小區為例,其二手房部分物業費的價格是多層約0.6元/平方米、高層約1.7元/平方米,房改房部分則是每年每戶約80元的保潔費。“小區全年物業支出在1400萬左右,業主繳費和補貼費用總計約1000萬元,收支差在400萬元。”小區物業負責人表示,人工成本是近年來上漲最快的部分。原地踏步的物業費和不斷上漲的服務成本,一動一靜下,物業公司鬧虧空,物業服務質量也跟不上業主的要求,不少糾紛也由此產生。條例提出,相關主體應當遵守權責一致、質價相符、公平公開的物業服務市場規則,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住宅小區調整物業費,也並非沒有先例。位於豐臺新村街道的怡海花園社區,就曾通過召開業主大會的程序,於2010年和2017年兩次成功上調物業費。

新規來了!5月1日開始,北京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怎麼調?

自主定價前提是與業主協商

有業主擔憂,允許適時調整是否意味著物業公司有了“尚方寶劍”,想調就調?

“條例所提及的市場調節價與適時調整這兩個詞,並不意味著物業企業可以強勢的坐地起價,業主只能被動接受。”惠誠律所律師周勤華在接受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表示,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一方面,物業企業對物業費確實具有自主定價權,但另一方面,這個定價並不是單方的,而要受到市場競爭這隻無形之“手”的制約。“你有定價權,但業主也有性價比最優的選擇權,是供需雙方協商自願的結果。”

至於適時調整,是指根據當時的服務成本與市場供需關係而進行的動態、良性的調整。“由官方機構建立實時的物業成本信息保障機制,這次也明確寫入條例。”周勤華指出。

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十三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發佈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清單,明確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應當監測並定期發佈物業服務項目成本信息和計價規則,供業主和物業服務人在協商物業費時參考。

怎麼做?

物業公司按時“曬”賬單

北京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秘書長宋寶程提出,對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項目,物業公司要有三個做到:做好物業服務的規定動作;按時“曬”賬單;按規定的程序合理調整物業費。

賬單該怎麼“曬”?條例明確:

  • 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入如實、及時公示的信息中,就包括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標準和方式;

  • 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

  • 上一年度公共水電費用分攤情況、物業費、公共收益收支與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查詢《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全文及相關法律責任,速戳→《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費

一直給業主和物業之間

帶來了不小的矛盾

5月1日開始,新規實施

這筆“糊塗賬”不會再糊塗

業主安居,物業樂業和諧家園需要大家共同建設

您說對不?

轉發起來把新規告訴更多朋友!

新規來了!5月1日開始,北京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內容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圈圈

新規來了!5月1日開始,北京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新規來了!5月1日開始,北京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適時調整

馬上告訴更多朋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