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海關提醒:醫用口罩等醫療物資出口需經商品檢驗

慈溪海關提醒:醫用口罩等醫療物資出口需經商品檢驗

4月10日海關總署發佈公告,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公告附件顯示共涉及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測溫儀、呼吸機、醫用手術帽、醫用護目鏡、醫用手套、醫用鞋套、病員監護儀、醫用消毒巾、醫用消毒劑等11類醫療物資。

慈溪海關提醒:醫用口罩等醫療物資出口需經商品檢驗

慈溪海關提醒

企業在出口醫用口罩等醫療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對如實申報、出口合格醫療物資的守法企業,海關將繼續提供通關便利;

對於違法、失信企業,海關將加大曝光力度,通過提高查驗比例、加大稽核查頻率,開展多部門聯合懲戒等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此外,慈溪海關還提醒企業需隨時關注國家層面關於醫療物資出口的政策動向。

來源|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張金科

編輯|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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