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腰斩《水浒传》,只因太淘气

《水浒传》流传数百年,出现很多版本,大概有几种,70回的,100回的,120回的。

主要的区别呢,120回的最全,108将齐聚梁山之后,受了招安,为朝廷征服辽国,打田虎,打王庆,打方腊。

100回的呢,108将聚齐之后,受了招安,征辽,打方腊,没有打田虎、王庆部分。

70回的,不招安,更不替朝廷去打什么仗,108天罡地煞聚齐就完结。这自然是大多数群众喜闻乐见的局面,免去后面的恼火。然而,这似乎不符合本书的要求,更不响应艺术的召唤,这属于将《水浒传》腰斩,很任性,很淘气。这事儿金圣叹干得出来,还宣称自己得了古本,定是施耐庵所作原貌无误。

关于《水浒传》作者的问题,咱们这里聊不明白,多大脚穿多大鞋,就权当是施耐庵和罗贯中合伙干的。

他俩到底是怎么分工的?分上下写,还是交叉写,还是一个写累了另一个上?不知道。

金圣叹认为70回之后是罗贯中续写的,所以他不待见罗贯中。

即便真的是施耐庵写前70回、罗贯中续后,那也是这样的合写版本比腰斩的好。据说施耐庵是罗贯中的老师,他们住在一起搞创作,彼此很懂对方,一起耍个小说,就好比你出上联,我对下联。分开看便不完整。

梁山好汉受了朝廷招安,被昏君奸臣迫害,才成了悲壮的史诗。

《水浒传》是一部奇书,浓厚的情义让人欲罢不能。故人人评水浒,几乎都过不了一个情字,必有偏爱惜或者厌恶,都很随性。比如独恶宋江者,说宋江一人罪恶滔天,甚至直抒对宋江食肉寝皮之恨,很任性。

金圣叹就很随性。他讨厌宋江,几乎恨之入骨,甚至还发愿自己生生世世不与此等人相遇,真是此恨绵绵无绝期。

腰斩水浒,与他对宋江的恨不无关系。

你看,倘若让梁山全伙招安之后为国效力,又悲壮而死,成了“罪在朝廷功归梁山”的忠义局面,由此宋江必然也沾了集体的荣光,成为忠义之一员,这是金圣叹最不喜见的,宁可腰斩了水浒,也绝不能成全了宋江。

此恨干扰了他的视听,骂宋江占了不少精力,而遗失更多理当深究之处,浪费了这许多才华,有点可惜。

他的随性,也使得批评欠理性。

在他眼里宋江简直一无是处,就连那一次,宋江担着身家性命给晁盖、吴用、公孙胜等人通风报信,也成了罪恶滔天之举了。

他说:放晁盖而倡聚群丑,祸连朝廷,自此始矣。

他认为宋江此举有违忠义,罪恶滔天。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宋江此举,就是一个义字。这应该也是宋江一生干的最令人敬佩的事情。为兄弟两肋插刀,为什么一定要合乎“忠义”这个名相呢?

金圣叹认为逼上梁山是倡聚群丑,犯上作乱,很心疼朝廷,但是又有感于众好汉的义薄云天,只好说,宁恕群盗,不恕宋江。

金圣叹是孩子气的,任性的,另外情感又是复杂的。

一方面喜欢这一群可爱的强盗,另一方面又怕世人效仿,都给朝廷添乱。

腰斩了水浒,一百单八将在梁山水泊聚齐了就完了,不去受朝廷招安,也不去打什么方腊。一方面不希望众好汉去遭罪,另一方面,更甚,则不希望这帮强盗因壮烈牺牲而得了美名,一洗前罪,在世人心中拔高了地位,他大概觉得这很容易诲盗于后。

他很纠结,直接腰斩了比较清净。这种做法很孩子气。

实际上,宋江之恶,应该是,明知皇帝昏庸可恶,奸臣当道,却硬要带着全体兄弟投降,硬拉着众兄弟为该死的罪恶的朝廷而死,只为满足自己那点可悲的欲望——清名。这无异于带领着弟兄们投赴粪坑,活活被茫茫屎尿呛死。

腰斩了水浒,没有后面的屈辱招安和生离死别,只在梁山水泊快活自在,如何体现宋江之可恨呢?

这么淘气好吗?

金圣叹腰斩《水浒传》,只因太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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