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孝道”思想成熟,為何說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實現權威?

“孝”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當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是普遍被認可的一個道德理念,“孝”文化源遠流長,幾千年以來,它一直作為中華民族所崇尚的美德,構成了中國文化的一個基本的特徵之一。和所有的文化一樣,“孝”文化也是影響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隨著社會結構的變化而變化發展著,不同的時代,對其理解也是不同的。

一、“孝”在以氏族為單位的早期原始社會,並沒有被人意識到,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革,私有制開始慢慢產生,個體家庭中父權對氏族權利形成挑戰,到了西周時,“孝”理念開始流行

最開始的“孝”,是一種非常的模糊,很樸素的感情,簡單地說,就是對父母的愛,或者說是對於父親母親生育、養育的一種回報,是血緣關係的情感和原始的祖先崇拜的繼承以及發展。由於它是一種相對比較個人化的東西,因此,在以氏族為單位的早期的原始社會里面,它並沒有被人民所意識到。

隨著“孝道”思想成熟,為何說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實現權威?

一直到原始社會末期的時候,這一種觀念才慢慢地開始萌芽,後人在《論語》當中的註釋就有過類似的記載,這一種情況的出現,是和當時社會結構的變革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當時,私有制開始慢慢產生,個體家庭當中的父權對於氏族權利的形成挑戰。

然而,作為氏族首領的舜,在面對“法律”和“人情”的抉擇當中,毅然選擇了“人情”,但是他沒有受到人民的指責,可見,在原始社會,法律是讓步和人情的,即使是父親犯了法,做子女的也是應當維護父親的權威,甚至是犧牲自己的榮譽,這就是“孝”。

到了西周時期,“孝”的理念開始流行,出現了大量關於它的記載。這一個時期的“孝”,主要是用來維繫宗法制的,作為家長的父親在家庭當中享有絕對的權威,有權去支配子女的一切,然而子女對其只能夠是攫奪的尊敬和服從,不得反對也不得僭越,從而保證了整個宗法制度社會的穩定,而這樣的社會,“父子責善”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

到了春秋時期,孔子繼承了前人的基礎上,結合當時的實際,對“孝道”作了系統的闡釋,並且賦予了其新的內容,形成了一套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孔子認為,“孝”是有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面的,認為對待父母,不僅僅要從物質上進行贍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和行動上的尊敬和善待,這一種精神上的服從表現在理論上就是“無違”,子女不能違背父母的意願,而是要聽從、順從父母的意志,維護父母在家庭當中的核心的地位。

隨著“孝道”思想成熟,為何說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實現權威?

對於這一種方式的順從,在今天看來,就是一種對於父母的盲從,試想一下,如果父母所做的事情本來就有錯,那麼“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豈不是錯上加錯,孔夫子之所以這樣說,是有其深刻的社會背景的。

孔子的時代,正是社會結構產生巨大變革的時代,宗法制度受到一定的衝擊,面臨解體。於是,社會失去了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維繫人和人之間的關係,人民的思想十分的混亂,什麼是真正的“善”,已經沒有辦法進行簡單的定義了。

自然而然地,“孝”也就成了品評道德的唯一的標準,而作為一個品行高尚的人,孔子堅信,人都是善良的,父親的“道”也是正確的,只有跟從父親的道並且將其發揚光大,才能夠算得上是真正的孝。

即使父親偶爾有做的不正確的地方,做子女的應該為他隱瞞,可以體現,孔子是不主張父子之間相互去擇善的,在他看來,孝和善是兩者不可以區分的關係,因而,責善是沒有必要的,也是不孝的一個事情。

與此同時,另一種情況已經出現了,春秋後期,人們在思考“孝”的同時,也在思考著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直”的標準,對父親的行為敢置可否並且指證其不正確的做法。父子之間,已經不再是互相的包庇,而是形成了一種相互去擇善的關係。

這一種情況雖然已經出現,但是在當時,它並不是時代的主要潮流,大多數人依然奉行的是子女為父親隱瞞不正確的行為的孝道。

隨著“孝道”思想成熟,為何說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實現權威?

二、戰國時期,宗法制度瓦解,社會需要進行重新組合來找到平衡點,隨著統一家天下局面形成,父權開始退居其次,由此,“孝”道文化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礙

到了戰國的時期,宗法制度瓦解,社會需要進行重新的組合,來找到支撐它的平衡點,隨著統一的家天下局面的形成,父權開始退居其次,由此,“孝”道文化遇到了一個不可逾越的障礙。面對這樣的兩難的選擇,人民的思想產生了矛盾,開始有一些猶豫了。

之後,這一種情況有所好轉,根據《孟子》的記載,對於不孝的界定已經不包括“父子擇善”了,也就是說,父子之間的相互批判已經不被人們看作是“不孝”了,對此,曾子就提出了相同的意見。

在這一種孝的觀念裡面,已經不再要求子女不加考慮的愚孝了,它開始了和父親的行為產生了一種互動的關係,而這一種關係又是建立在父親的行為準則是否合乎道德規範的基礎上的,它的表達方式有兩種,和之前不同的是,當父親的行為和社會道德標準不一致時候,應當和父親“責善”,主動的去指出錯誤。

如果還是繼續的選擇盲從的話,也是算不上是“孝”的,而是用以衡量父親的行為的道德標準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仁”,孔子就曾經說過,“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然而,其中的“仁”事實上就是我們說的一種泛化了的“孝”。

隨著“孝道”思想成熟,為何說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實現權威?

也就是在家庭的“孝親”的基礎上,以“家”、“國”建構來進行擴張,是由家庭的內部的關切,推廣到家庭之外的社會上的成員,進而擴大到對於國家以及天下的愛。

“仁”雖然在孔子時代就已經被提出,但是因為當時的父權還是相對的強大的,所以當二者出現相對的矛盾的時候,“孝”文化依然是起到了第一位置的作用。而在父權地位衰落之後,這一種佔據主導地位的“孝”就逐漸地讓位於“仁”了。

這樣的發展是完完全全符合一定的邏輯的,它們雖然有一定的繼承關係,但是其範圍是有一定的差別的,“孝”是是對父母的,是人的一種本能的反應,父親母親是一個家庭的核心,是跟子女生活接觸的最多的人,家庭的生活來源的提供和對子女生活的經驗的指導使得子女對父母有了依戀的情感,因而,也就造成了子女的“唯父母是從”。

三、秦漢時期,“孝道”的思想真正成熟,“仁”的影響在不斷擴大,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夠實現權威,它和當時編戶齊民的人口政策有非常緊密的關係

“仁”是人民發展到開始關注社會的時候,內心的情感上的一種昇華,而形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相對於“孝”來說,它可能是更加的具有社會意義的,因為它使人民開始認識到“責善”是非常有必要的。

隨著“孝道”思想成熟,為何說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實現權威?

然而,真正成熟的是“孝道”的思想,應該是形成在秦漢時期,《孝經》當中曾經記載了曾子說的話,“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這一段話強調了父子之間應當進行“責善”,對“義”和“不義”,子要是能夠和父親“爭之”,就可以辨明是非對錯,絕對不能夠稀裡糊塗的,不知道孰是孰非。就是即使是“天子”,“國君”,也是應該要有人與之“爭”。

這也表明,“仁”的影響已經在不斷地擴大了,不管是國君還是父親,都必須要先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夠實現其權威,究其原因,除了之前我們說到的幾個觀點之外,它和當時編戶齊民的人口的政策有著非常大的關係,緊密相連。

原始社會和春秋戰國時代的時候,都是受到宗法制當中的“親親宗宗”的觀念的深深影響,然而秦漢的編戶齊名則是打破了這一種關係,雖然父親在傳統上還是家庭的象徵,但是在政治上,家庭成員都是被平等地“編於戶”,父權的喪失使得“仁義”的思想更加的擴大化了,“君權”、“父權”都在開始受到它的支配而發展到今天。

我們縱覽秦朝的歷史,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一條關於“孝”文化的發展的脈絡,是圍繞著三個中心的轉移而發展的,也就是“父權”、“君權”、以及“仁義”,這就是中國古代社會結構的一個重要的特色之一,而這三者之間是存在一定的交叉的。

隨著“孝道”思想成熟,為何說合乎“仁”的思想,才能實現權威?

在兩個社會的交接時段,這一種情況就是很容易發生,比如“君權”和“父權”之間相互交叉,人民分不清孰輕孰重的時候,就會出現石奢的做法。當三者之間的其中一個發展佔據統治地位的時候,社會就會有了一個統一的標準,因此,“孝道”文化的發展實際上是“父權”在社會當中唯一性到支配性的轉變而引起的。

文獻:

《論語註疏》

《四書章句》

《孝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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