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即日起,徐州市區查處違規遛犬!大型犬將全面外遷……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養犬管理工作,規範居民養犬行為,

徐州市政府決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市區範圍內(銅山區、賈汪區、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集中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整治!即日起,徐州市區查處違規遛犬!大型犬將全面外遷……

集中整治,多個部門合作

通過集中整治,依法曝光不文明養犬行為,查處涉犬違法案件,收容流浪犬、無主犬,接種狂犬病疫苗,查處犬隻非法交易窩點,具體實現“六個全面”的工作目標——

  • 整治範圍內,涉犬類舉報、投訴全面下降;

  • 流浪犬、無主犬全面收容
  • 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險犬全面外遷
  • 狂犬病疫苗全面接種
  • 犬隻交易行為全面規範;

  • 人民群眾文明養犬、規範養犬自覺性全面提高。

專項整治!即日起,徐州市區查處違規遛犬!大型犬將全面外遷……

在集中整治期間,各部門的分工不同——

·各區政府、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養犬專項整治工作,制訂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治行動各項職責,建立健全文明養犬長效管理制度,切實解決養犬管理難題。

·宣傳部門(文明辦)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工作,營造文明養犬濃厚氛圍,提高群眾依法文明科學養犬意識。

·公安部門負責犬隻登記,犬證辦理,捕殺狂犬,收容流浪犬、無主犬;負責犬隻留驗所管理,處置犬隻傷人、擾民等警情,查處涉犬、妨礙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實施犬隻免疫、檢疫,以及免疫證明和標識發放、免疫登記工作;負責犬隻飼養場和無害化處理場所的條件審查及動物診療機構的審查許可;指導監督對病死犬、無主犬屍的無害化處理;查處違反犬隻動物防疫法規的行為。

·城管部門負責查處佔用道路、公共場地擺攤設點售犬和因養犬而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等行為;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診治的管理;負責狂犬病疫情監測及養犬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依法對從事犬類經營活動市場主體的登記管理,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犬類交易行為。

·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社區開展文明養犬和犬隻免疫的宣傳教育,制訂並監督實施養犬公約,勸阻社區內涉犬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調解因養犬引起的糾紛等。

·住建部門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小區文明養犬和犬隻免疫的宣傳教育,勸阻小區內涉犬違法違規行為。

·教育部門負責做好教職工、在校學生及家長文明養犬的教育宣傳工作,普及依法養犬遛犬、預防犬隻傷害和狂犬病防治知識。

對流浪犬、無主犬予以收容

從5月中旬至8月底為整治清理階段——

組織開展拉網式免疫工作,通過督促養犬市民主動攜犬到免疫點或開展集中上門免疫等方式,做到狂犬病疫苗全面接種,並做好犬隻免疫證明的發放工作。對符合養犬規定、已免疫、相關信息已錄入系統的犬隻發放犬牌

各地要建立聯合巡查工作機制,加大巡查力度,對發現的流浪犬、無主犬予以收容;對發現的未免疫犬隻,督促免疫接種;對違規飼養危險犬,及時進行教育勸導,責令限期自行處理,不予整改的從嚴查處。

對犬隻擾民、傷人、違規遛犬、違反免疫要求、破壞市容環境等問題的舉報、投訴,要迅速組織力量查處,特別是對飼養犬隻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隻恐嚇他人,以及驅使犬隻傷害他人等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規範交易行為。認真組織對違反規定從事犬隻養殖、交易經營的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對犬商店、犬診療機構(醫院、診所)等涉犬單位進行檢查,規範犬隻經營、診療活動。

在集中整治過程中,將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橫幅、發放“致養犬市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倡導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科學養犬,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專項整治,主動監督、舉報不文明養犬行為。

具體措施有:

做好市犬類留檢所改擴建工作,為專項整治行動提供犬隻收容、留置、檢驗、領養保障。

根據實際需要建設犬隻留驗所,同時根據“合理佈局、方便群眾”的總體要求,設置犬隻免疫點和信息登記點,力求做到“一站式”服務。

建設全市養犬管理服務信息系統,供管理部門、基層組織和養犬市民使用。

各地組織在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及相關執法人員手機上安裝管理APP,在免疫點、犬隻留驗所安裝PC端管理信息系統,在養犬人手機上推廣安裝犬主APP,積極推行犬牌應用管理,切實提升犬隻管理信息化水平。

來源:都市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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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屈延東 王 野

審核:王 彪

監製:劉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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