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和乙类化工危险品如何划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可称为危化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公司、税收筹划、税务筹划也是我们经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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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28℃的液体。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黄磷。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钠、金属钾、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

甲类和乙类化工危险品如何划分?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28℃至<60℃的液体。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   5、助燃气体。如:氧气。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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