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要點列舉,吸引外資要靠它

歡迎關注:刻意自我教育,更多價值內容分享不停。

外商投資法要點列舉,吸引外資要靠它

1、2019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註冊設立的企業。

外商投資法要點列舉,吸引外資要靠它

3、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前款所稱准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准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所稱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負面清單由國務院發佈或者批准發佈。

4、國家根據需要,設立特殊經濟區域,或者在部分地區實行外商投資試驗性政策措施,促進外商投資,擴大對外開放。

5、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政府採購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平等對待。

6、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法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等證券和其他方式進行融資。

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法定權限內製定外商投資促進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外商投資法要點列舉,吸引外資要靠它

8、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徵收。

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實行徵收或者徵用。徵收、徵用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並及時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9、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規定禁止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

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規定限制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進行投資應當符合負面清單規定的條件。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

10、外國投資者併購中國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接受經營者集中審查。

11、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投資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的措施。


歡迎關注:刻意自我教育,更多價值內容分享不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