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疫情期間男子運送11人非法入境,一審獲刑2年半

近日,廣西崇左邊境管理支隊在開展嚴打涉疫情邊境違法犯罪活動中,對外通報了查獲的一起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件辦理情況,被告人劉某船因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寧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記者瞭解到,疫情期間,崇左邊境管理支隊巡邏民警在轄區峙浪鄉附近路段查獲一輛越野車,車上共有11名非法入境外國人,中國籍司機劉某船被依法立案調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船對其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被寧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並以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提起公訴。

判了!疫情期間男子運送11人非法入境,一審獲刑2年半


2020年4月22日,寧明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某船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進行一審開庭審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船非法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之規定,構成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劉某船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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