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雜質的20年婚姻,該不該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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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一直是個熱門話題。

婚姻本來是對於個體的人是個奔向幸福的重要節點,人生四喜中就包括了“洞房花燭夜”。婚姻也是一個人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有了婚姻之後,人會有新的責任感、使命感。我們已經不再僅僅為了自己而活,我們都需要承擔起家庭的責任。

“他將是你的新郎,從今以後他就是你一生的伴,他的一切都將和你緊密相關,福和禍都要同當。她將是你的新娘,她是別人用心託付在你手上,你要用你一生加倍照顧對待,苦或喜都要同享”這是張宇的《致你們》中的歌詞。婚姻就是要福和禍共同承擔,苦和喜共享的過程。

根據研究,中國近些年離婚率逐年上升。有不完全統計2019年可能離婚率獎金30%。主要可能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一是社會經濟模式對婚姻造成劇烈衝擊,二是婚外情造成了很大一部分婚姻的結束。而離婚的年齡階段主要集中在22-45歲之間。

我們忽然發現,人們已經不再像以前一樣的,對於婚姻的處理似乎顯得有些隨意。

你說的有雜質的20年婚姻,不知道“雜質”指的是什麼?雙方的不信任?家庭矛盾?抑或是有婚外情的出現?等等吧。

婚姻能夠維持20年,我相信性格的磨合啊,生活習慣的融合應該都沒有多少問題了,所以你這裡說的雜質我暫且認為是某一方出現了對婚姻不忠的問題。

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我想每個人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可能是某一次偶然的犯錯,有的可能是已經養成了習慣。另外一方的態度可能也因人而異,有的人可能選擇的忍耐,有的人則無法容忍。

婚姻20年不容易,我的看法是雙方應開誠佈公的進行一次溝通。把問題擺出來,擺在桌面上,如果雙方還都在意這段感情,在意這個家庭,並且願意珍惜這段緣分,我認為還是能夠解決問題的。如果有一方心懷鬼胎,遮遮掩掩,並不願意區正視這些問題,我覺得分開也罷。雖然20年很長,但是後面的路更長。如果兩個人都相互猜忌,相互不信任的話,在一起沒有任何意義!

個人拙見,不妥之處,請見諒!


教育訊息通


我和老公結婚20年了,我們是自由戀愛,在一次朋友的婚宴上認識的。我們屬於一見鍾情。

都說一見鍾情,好的就愛的死去活來的,不好的就是熱度激情一過就會分道揚鑣,我當時不信,誰說也不聽,就一意孤行,非他不嫁。

我們結婚了,我們談戀愛時他對我百依百順,還不抽菸不喝酒,到我家啥活都搶著幹,他啥活都會幹,做飯做菜可好吃了,媽媽和爸爸覺得他也挺好的,一開始爸爸媽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說不知根不知底的,不可靠。後來看他的表現覺得還可以呀,是他的行動,讓爸爸媽媽對他有了新的認識,在加上我非他不嫁。

我們在一起了,我們結婚了。

新婚之夜那天晚上,我們回到家裡,等到客人都走了,他問我餓不餓,我說還真的餓了,於是他把拿回來的婚宴剩下的吃的,熱了一下,我們吃完飯,他收拾廚房,我就去洗澡了,我洗完了,就去臥室了,他也洗完澡了,我們在臥室床上躺著,我們倆暢享著婚後的生活,我當時還拿了紙筆,我們做了計劃,都寫在紙上了,把那張紙,貼在了立櫃側面,躺在床上就能看見。

於是我進行了新婚之夜的一切,該做的事兒,我當時覺得幸福極了。

結婚我們還出去旅行了一個月,玩的特別開心,還錄像了,記錄下了,當時的美好的回憶。

回來我們就各自上班了,生活美滿幸福,小日子其樂融融。

我們是那種不要孩子,就二人世界的那種夫妻。

我們非常恩愛幸福。

時間過得真快啊,一晃就過去了,我們結婚20年了。

20年以後,歲數大了,我的思維就變了,我也想要一個孩子,我懷孕了,不幸的事情發生了,醫生說懷孕三個月,就不能在一起過性生活了,為了寶寶安全,我們就再沒在一起,還分房睡的,他還是啥都搶著幹。時間長了,我也習慣了他照顧我,就這樣一直到孩子出生了。有了孩子,我就光照顧孩子而忽略了他,當然了弄孩子挺累的,這性生活,也就沒精力,天天做了,他性慾太強了,天天都想那個,可是我真的不行,太累了,那有那心情天天都做那種事兒。

所以我們就沒有以前時候那麼好了,我的精力都用在孩子身上了,他好像不喜歡孩子,從來沒有抱過孩子,連看都不看。就好像這孩子和他沒關係。

唉,新婚之夜的那個晚上,他折騰了一晚上,一次又一次的那個,當時我也沒覺得,有啥不好的。後來也是一樣的,在度蜜月的時候。

上班後,我們在一起,就幾乎一天一次,有時候還一天兩次。他的性慾太強了。

這二十年我們一直都是一天一次性生活。

這有了孩子,影響了他的性慾。

他開始喝酒抽菸了,家務活也不幹了,也不給我做飯了,還經常回家那麼晚,在後來乾脆就夜不歸宿了,我天天都看不見他人影,這種日子沒法過了,說也不聽,我和婆婆公公說,她們卻說我不對,說結婚了,就應該盡義務。老公性慾強,也不是錯,就應該盡義務,隨時隨地都可以盡義務,那是媳婦兒該做的事兒。

我聽了挺生氣,我再也沒去過婆婆家,我就自己把孩子照顧的好好的,偶爾我孃家媽也幫助照顧孩子,有一天媽媽沒回家,非要住我家,我怕媽媽知道他不回家,就不讓媽媽在我家住,媽媽覺得不對勁,就是不回家,結果媽媽才知道,他經常不回家,當然了工資也不會交給我。

這個家已經不屬於他了,那天晚上媽媽和我聊了一宿,說她要找他談談,媽媽給他打電話了,約好了見面,他回家了,那天晚上我做了好多好吃的,媽媽和爸爸也來了,吃完飯,媽媽和爸爸和他聊天,問他咋想的,日子不能這麼過,他說他想離婚,說他外面有女人了,說他要輕身出戶,啥也不要,真好笑,這個家有他啥呀,房子是我媽媽給買的,本來也不屬於他,傢俱也是我爸爸媽媽給買的,家裡幾乎都是我孃家媽媽和爸爸給買的,他家條件不好,我們當時結婚,他媽媽就給了我三萬快錢。

媽媽和爸爸說,那既然如此,那就離婚吧。因為你已經觸碰了底線,這是原則問題,你已經有女人了,那好吧你們明天就去把婚離了。

那天晚上他走了再也沒回這個家,我們離婚了,媽媽和爸爸幫助我照顧孩子,媽媽和爸爸說,女兒放心吧,這孩子有我們,你還和沒結婚時候一樣,去玩去逛街去看電影。錢不夠花媽媽和爸爸這裡有,等有機會,媽媽和爸爸在給你,找個比他強百倍的人。

我當時聽了,非常感動我有這麼好的爸爸媽媽,我流下了幸福的淚水。

這種渣男不要也罷。

一晃我們離婚三年了,孩子都兩歲了,鄰居給我介紹對象了,我們互相都看好了,我們就開始談戀愛了。他家條件挺好的,有房有車,工作也挺好的,他結過婚,他老婆生孩子難產死了,結果是一屍兩命,孩子也去了。

當時他非常痛苦,這麼多年了,別人給他介紹對象,他根本不看,他忘不了他妻子。她是給他生孩子才死的,他們要是不結婚,她就不會死。他就是這麼想的。這回給他介紹對象,他也不想看,他媽媽和爸爸,非讓他去,結果一看,他就同意了,我們倆有緣,我們處了半年,就結婚了。

婚後生活美滿幸福,夫妻恩愛幸福,他對我的孩子特別的好,他說不要孩子了,有一個就好,他把我的孩子就當他自己的,他說女人生孩子太招罪了,還有風險,他不想在失去我,我們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的非常幸福!

我前夫和我離婚以後,就和那個女的結婚了,他們沒有孩子,那個女的有毛病不能生育,這下好了,他們應該會很幸福,可是時間長了,她爸爸媽媽也想要抱孫子,就著急了,但是他們家絕後了,就是沒有孩子,有一天婆婆說想看看孩子,媽媽和爸爸說,你們一家人太不像話了,當初做的太損了,這孩子和你們沒有關係,他已經不隨你家姓了。

當時婆婆哭著說她錯了,錯了。婆婆說她遭天譴了。

說實在的夫妻恩愛20年,說分開就分開,那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但是愛情已經走到了盡頭,不分開也是痛苦。在說還是原則問題。大家說我做的對嗎?

我個人覺得有雜質的婚姻,得看是什麼事兒,要是不能挽回的事兒,分開是對的。在一起也不開心,在一起生活就沒有價值了。


風雨中不一樣的的彩虹


婚姻有很多種:艱難的日子大家相扶著過;追求事業的夫妻,大家相互成就著過;物質有了基礎,大家可以做靈魂伴侶;共同的興趣共同的愛好共同朋友共同的圈子,能玩到一起。

分清楚自己所處的階段,分清楚自己想要伴侶的類型,然後再分析婚姻的雜質。是否是重要的,是否是不能容忍的,是否是有實質影響的。

人生只有一次,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去過。婚姻是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知道自己要什麼,追隨內心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不要去爭輸贏,生活只有幸福與否,沒有成敗與否。如果決定忽略雜質,就要學會,對此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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