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該尊重事實還是該尊重法律?

落地成盒月色迷濛


在實踐中不存在你擔心的問題。大多數,絕大多數公安送檢案件最後都會不可能會做無罪處理。

檢察院和法院理論上佔有主導地位,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卻十分弱勢,你所說的證據可能證明的了事實,但是一旦公安進入了送檢程序,不管嫌疑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的事實已經不重要了。律師只能根據法律規定的範圍為當事人申請一些符合減刑的情況進行爭取,並且確保當事人能在一個符合程序的情況下接受審判。

至於為什麼說絕大多數而不是全部,原因在於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響。當然還會有一些法官日常中自己以及家人行的端走的正,可以承擔的起堅持公理,良心審判後,餘生裡所承受的代價。


青島用戶破刀


問的好,律師是一個神聖的職業,他肩付著圍護祖國的法律與尊嚴,同時也肩付著在法律面前人性化與尊重生命的一把雙刃劍,法律重要,但實事求是更重要,不怨枉一個好人,但不放過一個罪人,他能使法律在犯罪與人性化面前,及又題現了法律的尊嚴,而又使伏法者口服心服,心安理德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怨枉一個好人也是律師的責任所在,重證據,論事實,框正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圍護法律的遵嚴是每個律師的責任所在。


佔軍


這樣的問題我很難回答,事實有真假,法律也有不完善之處,作為一個律師, 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良知與道德底線,正常來說,應是,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事實與法律都應該得到尊重,然而現在的律師哪個不是弄錢呢?說的有點過,但事實就是這樣,律師,首先尊重的就是自己的道德底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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