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紅燈結果被電動車撞了, 導致車主身亡了! 奇葩!這怎麼弄?

我國的交通法規明令要求,汽車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並且學會禮讓行人,如果連最基本的都做不到,或者無視交通法律法規,車主就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一定代價,無論是市區道路還是城鄉道路,我們都要做到行人先行。

等紅燈結果被電動車撞了, 導致車主身亡了! 奇葩!這怎麼弄?

城市地區各個道路口都有指示燈,能在一段時間內就會進行紅綠燈的轉變,綠燈行紅燈停的倒也見仁見智,但是還有一些人會違背交通規則,行人一旦與汽車發生事故的時候,汽車就需要擔負一定的責任,不過,有時候卻遇到了一個特殊的問題,私家車被行人撞上竟然車主還要擔負10%的責任,因此就引起了熱烈的議論。

關於事件的具體過程,大多數人都會心存質疑,十分不服氣,為何會這樣判定呢?“禮讓行人”是一種規則制度,並且車主一定要謹慎駕車,至於為何行人或者電動車撞上汽車,車主要擔負10%的責任,具有著一定因素。

因為,行人是弱勢群體,這才被具體劃分了。但是,不排除一種情況,那就是電動車無視交通規則,直接衝撞上來,這才釀成一場大禍,既然是電動車車主理虧,為何汽車車主要負責任呢?一股熱議聲音瞬間傳來,各種不服氣與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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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汽車即使屬於機動車輛,但被電動車追尾,明顯就是無辜的一方面,為何偏偏這樣判斷呢?直就是不佔理,難不成僅僅是一個“弱勢群體”就被冠上了一個帽子了,實在讓人惱火了,說不定電動車就是仗著“弱勢群體”才如此作為,實在讓人厭惡了,絕對不能姑息與縱容。因此,電動車車主身亡,也完全與汽車車主無關,又何談需要擔負責任呢?於情於理都是不合乎規矩的,因此,汽車沒有動壓根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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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風氣能傳播正能量,而壞的風氣卻恰恰起了反作用,電動車上路情況,愈演愈烈,電車大軍經常闖紅燈,給交通造成一定隱患,因此,嚴查汽車違章的同時,也要注意電動車的管理,只要關注到方方面面,才能讓道路得以淨化,道路行車安全有保障。對於,電動車撞上私家車一事,你認為最好的判決方式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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