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抓“舌尖上的安全”,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食鹽“全鏈條”普法宣傳及專項整治行動

《貴州省食鹽管理條例》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貫徹落實好新《條例》和新《辦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食鹽市場秩序,強化貴陽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保障食鹽產品質量安全。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食鹽安全監管,針對轄區食鹽批發企業、零售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及食品加工用鹽企業開展了食鹽“全鏈條”普法宣傳及專項整治行動,切實保障轄區食鹽市場秩序和食鹽產品質量安全。


認真梳理,多途徑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新《條例》和新《辦法》的頒佈實施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決策部署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具體表現,進一步完善了食鹽管理體系,為依法治鹽提供了有力保障。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真梳理食鹽新《條例》和新《辦法》,結合省局關於《貴州省食鹽管理條例》的“九大重點”、“四大亮點”和法律責任等內容,明晰宣傳重點。疫情期間以“線上”為宣傳主戰場,通過南明智慧監管APP、南明智慧企業APP、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公眾號及食品經營戶監管工作群等多途徑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營造普法宣傳氛圍。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加強對經營戶的宣傳解讀。同時,將2000份《部分重要條款》宣傳海報張貼到南明轄區,在人流相對較多的及部分食鹽零售點門前張貼。目前,該項工作還在進行中。

嚴抓“舌尖上的安全”,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食鹽“全鏈條”普法宣傳及專項整治行動

張貼食鹽管理條例宣傳海報

突出重點,開展食鹽“全鏈條”專項整治行動

結合2019年食鹽風險隱患點梳理情況,2020年食鹽專項整治尤以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和轄區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區域,加強食鹽批發企業、食鹽零售經營戶、餐飲服務提供者及食品加工用鹽企業的“全鏈條”專項檢查。

嚴抓“舌尖上的安全”,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食鹽“全鏈條”普法宣傳及專項整治行動

檢查超市食鹽

一是嚴查將工業用鹽、飼料添加劑氯化鈉和其他非食用鹽作為食鹽進行銷售或食鹽零售單位銷售散裝食鹽的嚴重違法行為;二是結合市局《貴鹽集團貴陽地區未加碘鹽網點公示》表,督促食鹽經營戶在經營場所對銷售的“未加碘食鹽”作出“未加碘”字樣提示,落實好新《條例》和新《辦法》的規定;三是督促經營戶嚴格落實食鹽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和索證索取增值稅發票的規定,做好食鹽市場秩序排查;四是嚴格要求經營戶必須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食鹽,嚴禁無資質的食鹽流入市場。目前,執法人員暫未發現相關違法行為。

嚴抓“舌尖上的安全”,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食鹽“全鏈條”普法宣傳及專項整治行動

檢查食鹽、指導經營戶

監督快檢,進一步規範食鹽加碘相關要求

依據我省每100克碘鹽含碘量為2100微克至3900微克的規定,為全力保障轄區碘鹽含量標準和食鹽產品質量安全,該局採取快檢方式,加大對農貿市場食鹽、農村及城鄉結合部食鹽和省外食鹽等的抽查力度。要求執法人員嚴格依照《貴州省食鹽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對包裝標註的碘含量不符合我省執行的碘含量國家標準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防止假冒偽劣食鹽和不合格碘鹽流入消費終端和農村家庭。

嚴抓“舌尖上的安全”,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食鹽“全鏈條”普法宣傳及專項整治行動

檢查食鹽、指導經營戶

下一步,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深入開展食鹽監管工作。嚴格落實食鹽零售經營者應當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食鹽的規定,依據《貴州省食鹽管理條例》對未執行定點批發的零售經營者採取整治行動。同時,積極籌備相關資料,以“5.15碘缺乏病宣傳日”和“食品安全宣傳週”為契機,進一步加大食鹽新《條例》、新《辦法》及相關知識的宣傳。


文圖:冉佳佳 全媒體記者 曾權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