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实施“1636”工程 打造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株洲:实施“1636”工程 打造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刘湘元向省河长办汇报我市河长制工作情况。 株洲日报记者俞强年 摄

4月13日,2020年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我市河长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4+1”轮值联合执法机制及“四办合一”机制等受到表扬。

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刘湘元会上汇报工作,表示今年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市开展“河长制工作创新年”活动,重点实施“1636”工程,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开创我市河长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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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总揽 打造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今年,是我市河长制工作实现“有名”“有实”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打造河长制创新升级版的攻坚之年。

按照我市的计划,湘江保护和治理在明年年底前,要确保流域水质实现国控、省控考核评价断面稳定达标,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渌水力争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全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为100%。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3年下降60%以上。全市流域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4.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41.5立方米以内。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各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控制。市区建成区、各县城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流域内较大规模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0%以上,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覆盖。

围绕这一目标,市河长办确定今年为“河长制工作创新年”,在全市河长制系统深入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活动,将“创新”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株洲河长制的特色亮点和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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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创新 构建现代化河湖管理体系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河长制工作已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河湖面貌和水质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打造现代化的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提升县级河长制工作机构建设。全市10个县(市)区的河长制工作机构,都参照市里“四办合一”的做法组建,做到职能整合、人员整合、力量整合。

“4+1”轮值巡查执法全覆盖。我市将“4+1”轮值巡查执法机制向“一江两水三水库”推广,做实做强联合执法。

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通过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实现河长制标准化建设104个乡镇(街道)全覆盖。

清水塘老工业区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通过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城市生态公园建设等,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将清水塘老工业区打造成为全国水生态治理示范基地。

渌水省级样板河建设。加快落实第5号总河长令,突出水质提升这个根本,围绕截污治污,大力开展沿河污染企业清退、畜禽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将渌水打造成为全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样板河。

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利用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民间河长和志愿者日常监督等手段,全方位监督各级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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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制度 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

立足实际,勇于创新。我市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破解管护难题,以考核引导河长履职尽责,以督查督导力促河长工作全面落实,以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氛围,不断完善以河道长效管理、河道空间保护和河道综合执法为一体的河湖管护体系。

河长巡河履职制度。重点推行“卡单函令”制度,“卡”,即提示卡,即每季度向市级河长下发巡河提示卡,向市级河长巡河服务单位下发提醒卡,提醒市级河长按频次巡河;“单”即通知单,将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通知单形式报给各级河长、各级政府协调解决;“函”即督办函,将上级部门、省市两级河长、市级河长办交办的重点问题,以督办函形式督办整改改;“令”即整改令,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令,并按程序追究责任。

“4+1”督查考核制度。对10个县(市)区分类进行考核,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4”即每季个度开展一次督查考核,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并进行奖罚;“1”即年底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严格奖惩问责。

宣传培训制度。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原则,大力开展河长制宣传培训工作,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实现“313”目标,即刊播一批有影响力的报道、推出一些有影响力的活动、建立一支有影响力的队伍、举办三期有影响力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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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重点 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

围绕“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环境目标,我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同时,发挥巡查监管网络化、信息化优势,加强水上监管力量,积极构建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久组织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将河湖“清四乱”向支流延伸;建立建立“四乱”问题定期报告等长效机制,严防“四乱”问题反弹回潮。

“一江两水”干流堤防清草除杂。在“一江两水”干流开展砍草、除杂、整坡、加固行动。

“一河一策”完善推进。全面梳理评估“一河一策”完成情况,调整优化“一河一策”方案,协调推进“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水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全面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全面排查整治入河口,全面加强不达标水体整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采砂船只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智慧河湖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河湖监管系统建设,把涉水方面的管控职能全部纳入到监管体系,通过完善“水系电子地图+遥感影像+巡查APP+无人机+问题整改督办”监管体系,提升河湖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来源:株洲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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