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若干措施的通知

要聞|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貫徹落實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若干措施的通知


要聞|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0〕3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關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14日


關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堅決清理各種不合理限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一)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投資權利。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等制度。進一步打破壟斷,開放公共服務領域,堅持公開競爭性選擇社會資本,保障各類社會資本平等參與。在電力、通信、鐵路、公路、機場、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推出一批補短板的重大項目,加強投資項目推介,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繼續規範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依法依規加大力度推進PPP項目實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清理各種准入限制和隱形壁壘。

建立開放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堅持各類市場主體一律平等,對本地企業開放的市場領域,不得限制外地企業進入,並不得要求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大力推進企業照後減證、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便利化措施,著力破解准入不準營難題。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活動中,不得通過設置註冊登記、備案、入圍、資質驗證、投標(競買)許可、強制擔保、強制要求在當地投資、人員業績考核、企業性質、產品產地來源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限制性條件,實行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政府機關或個人不得利用職務違法違規插手或干預招投標活動。鼓勵政府採購活動中採購人免收履約保證金。(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局)


(三)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核。加強對涉及市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政策法規文件的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核。加快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准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貸款貼息、投資補助等規定和做法,建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公平競爭環境。落實扶持企業政策的平等性,推進產業政策由差異化、選擇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建立各類違背公平競爭問題的投訴舉報平臺和處理回應機制。建立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專業人士共同參與的監督和評估機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二、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


(四)不斷簡化審批程序創新服務模式。深入推行“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改革。進一步簡化項目投資、企業開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不動產登記辦理的環節和流程,在各級政務大廳推行一件事“一窗通辦”。加快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在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各市州各部門政務服務平臺(系統)全面對接聯通的基礎上,提升網上辦理質量。依託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完善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動國家、省、市三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深度對接融合,提升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應用水平。依託政務服務平臺加快實現醫保、社保、公積金等高頻事項“一網通辦”。大力推動手機辦事,推出“指尖辦”甘肅品牌。對環境影響評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等事項實行區域集中評價,成果共享共用。通過線上和線下公開徵集中介服務機構,將涉及工程諮詢、招標代理、工程監理、環評等內容的中介機構納入中介服務超市,直接對比詢價、商談時限、一次性選擇。大力推行“網上辦、聯合審、區域評、代辦制、快遞送”,真正實現群眾辦事“少跑腿”“零跑路”。在有條件的各類特殊功能區,積極推動一站式財稅託管服務,實行各類優惠政策“不來即享”,企業無需實體入駐、無需到當地實體辦公就可以享受優惠政策。以十大生態產業相關企業和項目為重點,推動便民承諾、容缺審批、幫辦代辦、全過程諮詢等改革措施實施。在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各類政務服務平臺開展“好差評”。(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五)大力推行清單化、標準化、規範化服務。以權責清單為依託,不斷優化流程,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建立規範統一的審批服務體系。逐步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梳理公佈申報材料清單、證明事項清單等,部門一律不得要求單位或個人提供清單外的申請和證明材料。做到凡是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材料、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或網絡核驗的材料、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庫調取的證照一律不需提交,凡是法定程序沒有要求必須見面的審批事項,或者對法定程序要求必須見面的審批事項,能通過現代化信息手段可以達到法律要求的,一律實行“不見面審批”。(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等)


(六)打造簡單便利的集成改革體系。設立“企業開辦”一站式受理窗口,實現市場主體登記、社保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等涉企事項集成辦理。不斷完善“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及“商品房轉移登記信息預錄入系統”,優化不動產登記業務流程。推動房屋測繪、土地測繪和規劃測繪“多測合一”,加快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與公安、市場監管、機構編制、住建、稅務、法院、民政、司法、銀保監、國有資產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機構相關信息的橫向共享。通過“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及“互聯網+”推動審批各階段成果數據信息共享。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數字化多圖聯審、區域評估、多規合一、幫扶代辦等改革舉措落地。創新實現智能審核、諮詢、輔導的服務新模式,努力打造智慧辦稅體系。依託稅收大數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數據自動帶入、校驗計算以及政策查詢和智能提醒等服務。進一步簡化註銷和遷移辦理流程,實現網上註銷預檢,提供清稅證明免辦服務和特定類型即辦服務。(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稅務局等)


(七)打造快速有力的要素保障體系。以用水用電用氣通信報裝為基點,整合報裝、查勘、設計、施工、營業服務等資源,破除“部門牆、業務牆”,變“各自為政、各管一段”為一站辦理。推行辦水辦電辦氣辦通信資料電子化傳遞、收集、存檔,通過預約上門、免費寄送等服務方式,逐步實現客戶“一次都不跑”,著力提高報裝服務效率。加強政務數據交換,逐步實現居民客戶“刷臉辦水電氣通信”“零證辦水電氣通信”。鼓勵產業用地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方式供應。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採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開展經營活動。深化不動產統一登記改革,嚴格依法依規編制不動產登記材料申請目錄、登記流程並向社會公佈。對部分登記業務實行即時辦結,設立企業專窗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作用,降低地籍測繪、權屬調查服務等費用。推行全方位辦稅服務、基礎稅源管理事項前移、簡併涉稅事項流程、簡易註銷即時辦結、一般註銷套餐指引服務。取消戶籍限制,建立健全各類適用性人才的“柔性”引入機制。(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社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


三、不斷聚焦企業發展需求,完善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


(八)積極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積極落實固定資產投資、虧損彌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加速折舊等政策。落實貨車安全技術檢驗、綜合性能檢驗和尾氣排放檢驗“三檢合一”政策,全面實現“一次上線、一次檢測、一次收費”。開展普通貨運車輛異地綜合性能檢測,實現就近檢測。加大對認證機構監管力度,督促合理收費,提升認證、檢測“一站式”“一體化”服務能力。規範中介收費,堅決取消違法違規收費。加強對教育、醫療、通信、金融、公證、供水供電等公共服務領域收費的監督檢查。完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集中公示制度,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投訴舉報和查處機制。嚴格執行國家公佈保留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禁止非法新設立保證金項目。穩步推行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制度。加快推進在全省工程建設領域開展綜合保險工作,降低工程風險和企業交易成本。(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甘肅銀保監局)


(九)完善對企業金融扶持政策。健全授信盡職免責機制,落實對中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的監管政策。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支持資管產品和保險資金通過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等方式積極參與民營紓困。積極推廣應用“金稅寶”產品,支持納稅信用良好的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民營企業債轉股。進一步整合金融產品、融資需求、信息中介、徵信服務、政策紅利等資源,實現一站式融資對接。擴大“金融超市”覆蓋面,充分發揮產業基金、小微創業貸等在中小微企業融資過程中增進信用、分散風險、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推進建立銀企交流合作平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責任單位: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甘肅證監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


(十)支持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創新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科研院所、返鄉創業群體等拓展創新空間,持續推進產品、技術、商業模式、管理等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推進重大基礎設施、生態產業發展、重要民生保障等領域的創新應用場景建設,為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提供先行先試的機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等)


(十一)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深入推廣應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加快地方特色功能建設,推動口岸和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制定完善壓縮整體通關時間工作方案,優化作業流程,簡化監管證件,提高通關效率。清理規範口岸收費,實行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動態管理,降低通關成本。探索內陸城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新模式、國際合作新規則、產業轉型新路徑,打造甘肅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生態圈。(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蘭州海關)


(十二)暢通政商溝通機制。完善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涉企政策制定聽取企業意見建議。涉企政策實施後,適時開展第三方機構主導、企業家代表參與的政策落實情況評估。對確需調整的涉企政策,要聽取企業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按程序調整。對可能增加企業成本、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政策調整,應在聽取相關行業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合理設置緩衝過渡期。建立健全企業家接待日、座談會、專題會等政商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向企業家通報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推動解決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問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工商聯等)


四、不斷提升執法司法水平,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


(十三)依法維護公平公正統一的市場秩序。探索建立政府違約救濟機制,對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予以補償。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決不能“新官不理舊賬”。建立清償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要依法履行與中小企業簽訂的協議和合同,不得違背企業真實意願或在約定的付款方式之外以其他形式延長付款期限。加快及時支付款項的法規制度建設,建立拖欠賬款問題的審計監察和信用懲戒機制。完善守法誠信褒揚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規範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納入標準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規範信用審查和聯合懲戒。創新監管方式。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有機結合,科學分配監管資源。完善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各相關部門在市場監管領域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推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推進“智慧市場監管”,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推進信用監管,加快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讓市場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效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儘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依法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有效防止和制止無序競爭和不正當競爭。完善壟斷性中介管理制度,清理強制性重複鑑定評估。積極探索和創新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方式。對一時看不準的,要監測分析、包容發展,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進一步加強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的採集、整理和共享,方便各市場主體對異常經營企業、違法違規企業、失信黑名單企業進行當期和往期信息查詢、查證。(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審計廳等)


(十四)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防止因訴訟拖延影響企業生產經營。保障企業家在協助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時的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對涉及企業和企業家的案件,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依法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建立涉案財產處理糾錯機制和涉政府產權糾紛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刑事、民商及司法保護,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支持和監督政府依法行政,促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


(十五)加快落實各項產權保護措施。繼續加大涉產權案件的審判力度,審理公佈一批有代表性、有影響力的涉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加快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商標註冊全程電子化,壓縮商標註冊審查週期和高價值專利審查週期。對侵犯商業秘密、專利商標地理標誌侵權假冒、網絡盜版侵權等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維權的援助。(責任單位:省法院、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蘭州海關)


(十六)建立多元化的糾紛處理的速調裁機制。在發揮好商事調解、仲裁等糾紛非訴解決機制作用的同時,建立適用於各類企業經濟糾紛處理的速調裁機制,簡化立案、送達、調解、審理和執行等程序,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真正暢通企業訴訟“綠色通道”。(責任單位:省法院、省司法廳)


五、加強組織保障,推動工作舉措落細落實


(十七)強化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把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扛在肩上,研究和部署推動本地、本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結合工作實際,落細落小落實本措施明確的各項任務。


(十八)強化法治保障。各地各部門要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契機,清理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不一致、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企業群眾反映突出的相關規定。要以法規制度建設保障各類所有制企業發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十九)加強督導評估。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督查,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到位、成效明顯的地方和部門通報表揚、給予激勵,對落實不力、問題較多的地方和部門嚴肅問責。省發展改革委要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工作,以評促改,以評促優,推動全省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來源|中國·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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