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列车上拎走别人包 哈铁警方还原真相依法惩处

东北网4月18日讯(徐东阳 记者 包海多)“我以为是无人认领的背包,拿走后一直等受害人联系再归还……”4月13日,一女子到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绥化乘警支队投案自首时说。

1月23日9时许,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绥化乘警支队民警接到旅客孙先生报案,称自己在1月22日乘坐哈尔滨东开往绥化的6253次列车过程中,放在4号车厢48号坐席茶几上的背包不见了,包内有1600余元现金和手机等物品。

随即,民警调取了车厢内的视频画面。据画面显示,案发时,孙先生到其他车厢与亲属聊天,19时27分许,其邻座一身着银色羽绒服的女子迅速起身,拿起孙先生的背包和其他三四个包裹从就近站下了车。民警通过进一步分析,最终确定该女子为贾某(31岁,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区),并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贾某,规劝其投案自首。

4月13日,犯罪嫌疑人贾某来到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绥化乘警支队投案自首。据贾某供述,案发时,她见列车上没有几名乘客,便一时起意将孙先生的背包拿走,并自称这段时间一直等待失主与她联系,予以主动归还。经民警审理查明,贾某作案时,列车并没有到达终点站,车厢内坐满了乘客;案发后,贾某也没有主动将拿走的背包交还给列车乘警和工作人员,并且被盗手机一直处于关机失联状态,背包内的现金也已被贾某挪作他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已被警方依法拘留,被盗背包及财物已悉数归还受害人孙先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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