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年度财务概况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根据其出具的“天健审〔2020〕7-225号”《审计报告》显示:2019年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949,329.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357,623.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35,762.3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4,551,948.24元。

二、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15,7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294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相关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9年,公司紧密围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经营思路,充分发挥华南唯一D20企业的模范标杆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兴乳,公司发展步入新篇章。报告期内,公司旗舰工厂生产及管理各链条逐渐理顺,产能平稳释放,经营效率不断提升,同时公司通过奶源体系升级、市场精耕拓展、管理结构优化等措施,进一步夯实优势资源基础,实现了产品销量、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的多重增长,巩固了区域乳业龙头地位。

2020年,公司将继续推动旗舰工厂产能的有序释放,加强公司自营牧场建设,精耕搭建多元化渠道,因此预计公司在2020年度将需要较多的运营流动资金。基于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信心,秉持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出前述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审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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