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8,333.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7,302,150.0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5,994,136.72元、扣除2019年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6,666.8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97,997,799.3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8,779,145.91元。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58,333.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相关风险提示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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