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 | 給“看不見的女友”轉賬66萬後,他留下了一封遺書

我心裡一直很難過

這些年我一直過著兩面人的生活

這次我真的過不下去了

我去找媽媽了

2019年1月8日,臨近農曆春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的一幢老房子裡也充滿了新年的氣息。一大早,老王就開始打掃廚房,兒子王佳也像往常一樣準備上班,臨走前,王佳匆匆和老王告別:“爸爸,我走了。”

沒想到,這五個字竟一語成讖。

第二天凌晨,警方在老王家附近的湖塘河中發現了王佳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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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遇”背後的甜蜜陷阱

在外人眼裡,王佳是個內向而溫順的人。母親幼年的離世與父親的不善溝通,塑造了王佳孤僻的性格。

平日下班後,王佳很少參加社交活動,而是沉浸在網絡遊戲中。由於生活圈子封閉,39歲的王佳始終沒有找到心儀的對象。直到2015年,一個女孩的出現,讓王佳沉悶而單調的生活出現了轉機。

這個女孩叫潘朵兒,20歲,是王佳通過微信軟件“附近的人”認識的。兩人聊天過程中,王佳得知潘朵兒已經結婚,但過得並不幸福,經常遭遇丈夫家暴,女孩的遭遇讓王佳心生憐憫。隨著聊天次數逐漸增多,兩人的感情也悄然升溫。潘朵兒告訴王佳,自己正在準備和丈夫離婚,手續一辦完,就來找王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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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朵兒”在朋友圈發佈的照片)

儘管隔著手機屏幕,但王佳已經確定,年輕貌美、性格投緣的潘朵兒,就是他未來要共度一生的伴侶,而他對潘朵兒的付出也越來越多:王佳開始每天通過微信轉賬、紅包的形式為潘朵兒轉錢,從買水果到置辦電器,王佳幾乎包辦了“未來老婆”的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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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痴心的王佳只盼著潘朵兒儘快離婚,把這個姑娘娶回家。可沒等到離婚,潘朵兒那邊就陸續傳來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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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的微信轉賬明細記錄)

兩年內,潘朵兒的父母接連生病,父親離世、賣房子交稅、給前夫還債、出車禍……逐漸地,王佳的工資已經不夠應付潘朵兒家頻繁發生的“意外”,他開始去銀行貸款。2018年,王佳給潘朵兒的轉賬金額已累計達到66萬餘元。

“看不見的女友”終釀悲劇

負債累累之下,王佳無法繼續忍受這段隔著屏幕的感情,便向潘朵兒提出了見面的要求。

潘朵兒自稱家住常州市金壇區,這個地方跟王佳所住的常州市湖塘鎮只有一個小時的車程,但交往的兩年裡,潘朵兒一直以各種理由躲避與王佳見面。2015年7月,潘朵兒終於鬆了口,兩個人約定了見面的地點,但王佳到場後,潘朵兒又以自己的手機壞了,充不進電為理由,推掉了這次見面。

為了和潘朵兒取得電話聯繫並見上一面,王佳特意給對方買了新手機。這一次,潘朵兒仍然以生病為由拒絕了見面,但答應讓弟弟潘東來拿手機。

在商場,王佳見到了潘東。拿到手機後,潘東語重心長地囑咐王佳不要辜負自己的姐姐,似乎他已經承認了眼前這個未來的“姐夫”。這讓王佳心中又重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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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東”與王佳的聊天記錄)

然而,幾天後,拿到手機的潘朵兒又一次失聯。後來,王佳再也沒有得到潘朵兒的任何消息。

一次次的希望,又一次次的失望,面對宛若人間蒸發的潘朵兒,這個負債累累又無處訴苦的男人,雖然每天堅持上下班,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但心中的最後一道防線,正在悄然崩塌。

2019年1月8日,新年伊始,王佳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這一天。王佳投河前的幾小時,老王在房間裡找到了兒子留下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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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背後的男人

王佳自殺後,警方迅速對神秘的“潘朵兒”展開調查。通過對賬號信息的調取,警方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潘朵兒”的真實註冊信息,竟是一名叫做楊海的男子。通過銀行信息的比對發現,王佳轉賬給“潘朵兒”的賬戶信息也是楊海的。

常州警方迅速趕到了嫌疑人楊海的戶籍地江西贛州。在楊海的家中,警方搜到了一部手機,裡面存著“潘朵兒”和王佳3年來的所有聊天記錄。事實的真相就此揭開——這個讓王佳魂牽夢縈的“潘朵兒”,竟是一個普通的中年男人。

楊海供述,他的詐騙手段都是從網上學來的,他用各種虛假的照片、視頻製造了虛構的“潘朵兒”,又捏造了“潘朵兒”弟弟和閨蜜的角色。事實上,2018年5月份王佳約見的“潘朵兒”的弟弟,就是楊海本人。

今日說法 | 給“看不見的女友”轉賬66萬後,他留下了一封遺書

2018年,楊海得知王佳已經貸款欠債幾十萬元,便覺得這個“錢袋子”已經失去了利用價值,於是和對方斷絕了來往。楊海不會知道,“斷絕來往”這雲淡風輕的四個字,會讓屏幕另一端的男人結束自己的生命。最終,楊海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儘管楊海受到了法律制裁,但王佳永遠不會得知,那個讓自己縱身越入河底的女孩,從來就不曾存在過。

普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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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 | 給“看不見的女友”轉賬66萬後,他留下了一封遺書

Q1:這起詐騙案件的結果確實讓人唏噓不已。那麼在這樣的詐騙案件中,犯罪者一般都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處罰呢?


A1:我國《刑法》二百六十六條明確地規定了詐騙罪,法律規定詐騙財物數額較大,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如果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特別惡劣的話呢,就可以處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那在本案中,它是非常惡劣的一個詐騙,而且它的數額已經達到了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所以要嚴厲懲罰。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出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在這個司法解釋中明確指出,如果詐騙導致被害人自殺的,可以作為一個酌情從重的情節。所以,對於這起案件中的犯罪者,應該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這個量刑幅度內對他進行從重處罰。

Q2:那麼應該如何培養防騙意識呢?


A2:那大家都知道,櫻桃好吃樹難栽,這個世界上不會無緣無故就突然出現一樁特別的好事栽在你頭上,天上不會掉下一個金龜婿,也不會掉下一個林妹妹。所以對於這種特別美好的愛情故事,大家要擦亮眼睛,很有可能這可能就是一個精心設置的騙局。同時我覺得,人還是應該要經常地走出去,有自己的一些朋友圈。在這個案件中如果這個小夥子會有一些朋友,他能夠把自己的故事傾訴出去的話,也許這個騙局就很容易被識破。


善良本沒有錯

錯的是沒有尺度的善良

編輯 | 劉雲(實習)

維護 | 宋小軍

主編 | 王秀敏

案件來源 |《今日說法》節目《兩面人的生活》

記者 | 李健 李燕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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