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範圍擬徵收土地,涉及東昌府區、高唐、冠縣

聊城大範圍擬徵收土地,涉及東昌府區、高唐、冠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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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擬徵地公告



聊城大範圍擬徵收土地,涉及東昌府區、高唐、冠縣


柳園街道馬官屯村擬徵地公告

聊城大範圍擬徵收土地,涉及東昌府區、高唐、冠縣

近日,聊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東昌府區分局發佈《關於柳園街道馬官屯村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內容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本次擬徵收柳園街道馬官屯村土地。擬徵收土地總面積為2.0000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城市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15〕286號文件公佈的徵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擬徵收土地位於東昌府區第二級區片,補償標準為5.8萬元/畝,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174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柒拾肆萬元整),該費用已包含在拆遷補償費中,不再另行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地全部為建設用地,住宅成片拆遷,已按東昌府區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執行,不再另行補償,無其他地上附著物。

三、安置意見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村(居)委會協商,擬對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安置。

(一)拆遷補償安置: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遷,按東昌府區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安置。

(二)社保安置: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45萬元,由東昌府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村委會制定村民入保方案,辦理入保事宜。

聯繫人:周士剛

聯繫電話:0635-2119796


鳳凰工業園路莊村擬徵地公告


聊城大範圍擬徵收土地,涉及東昌府區、高唐、冠縣

近日,聊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東昌府區分局發佈《關於鳳凰工業園路莊村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內容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本次徵收鳳凰工業園路莊村土地,位於南苑路以北、緯四路以南、光嶽路以東,詳見勘測定界圖。徵收土地總面積4.6758公頃,涉及農用地4.3870公頃(其中水澆地3.6001公頃、農村道路0.1652公頃、設施農用地0.3563公頃、其他林地0.2654公頃),建設用地0.2888公頃全部為農村宅基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聊城市東昌府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我區第三級區片,徵地補償標準為75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350.685萬元(人民幣大寫:叄佰伍拾萬陸仟捌佰伍拾元整)。其中建設用地部分土地補償費已包含在拆遷補償安置中,不再另行補償,農用地部分土地補償費¥329.025萬元,由財政撥付。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據實清點,補償標準按照原《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聊城市徵地的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56號)的規定標準執行。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總額為:¥21.9329萬元(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玖仟叄佰貳拾玖元整)。本次徵收建設用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成片拆遷,按東昌府區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執行,不再另行補償。

三、安置意見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村委會協商,擬對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329.025萬元,由東昌府區財政局撥付到路莊村委會賬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105.2055萬元,由東昌府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會同鳳凰工業園管委會、路莊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聯繫人:周士剛

聯繫電話:0635-2119796


高唐縣湖西街道鄧樓等村徵地公告


聊城大範圍擬徵收土地,涉及東昌府區、高唐、冠縣

近日,高唐縣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擬徵收湖西街道鄧樓等村土地的通告》,涉及姜店鎮姜店社區,用途為科教用地,4月28日起測量。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地塊一位置範圍:位於姜店鎮姜店社區,姜店中學以東,姜店鎮養老院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姜店鎮姜店社區

用途:科教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15〕286號)文公佈的高唐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1個區片,三級區片每畝補償5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聊城市徵地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56號)的規定執行。

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後,由高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高唐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29日由高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開展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同時可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查詢。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高唐縣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高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高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耕地保護科

聯繫電話:0635-6013213、6013219


冠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冠徵公告

為提供冠縣城鄉供水一體化提升及工業用水廠建設工程項目用地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冠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位置範圍:冠縣馬玉村水澆地北側,馬玉村農村道路土地南側,馬玉村水澆地西側,馬玉村水澆地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煙莊街道馬玉村。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 號)公佈的冠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1個區片,Ⅱ級區片每畝補償5.3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聊城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56號)規定執行。

如在土地徵收實施過程中,上述標準發生變化,我縣將嚴格按照最新政策規定落實補償,依法合理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的合法權益。

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冠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 2020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冠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馮金哲

聯繫電話:0635-7125657

冠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來源:@聊城住房網、大眾網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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