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中院督导组一行莅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4月29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国、刑二庭庭长李锐等一行5人莅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通辽中院督导组一行莅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调研组一行观摩了利用互联网云间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的徐某芬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调研组一行还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及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等内容与霍市法院干警进行座谈。党组书记、院长金树国,副院长包永华和刑事庭庭长杨海龙、副庭长陶曼参加座谈。


通辽中院督导组一行莅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金树国院长总结了霍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辽中院督导组一行莅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通辽中院督导组一行莅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刘国专委对霍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并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指导。刘国专委强调,深刻认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要求,紧扣三年为期的总目标,立足审判职能,打好收官之战。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作为,“一把手”亲自调度、亲自协调,及时解决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裁判尺度,做到不拔高也不降格,让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考验。认真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犯罪事实,正确区分组织者和一般参加者,严格正确适用量刑规范化,精准量刑,依法裁判,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案件审判与涉案财产处置同步推进,狠抓“打财断血”,深挖彻查被执行人可能隐匿的财产,尽最大可能实现财产刑的执行,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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