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我用‘警察’的身份罩著你,但你要給我保護費,還要為我免費服務。”大偉對“賣淫小姐”阿梅說。
大偉冒充警察的身份招搖撞騙,竟是為了嫖娼不花錢。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今年2月28日,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大偉涉嫌招搖撞騙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網絡圖片)
招搖撞騙
社會的安全與警察的默默付出密不可分,有些人卻冒充警察來做壞事,不僅觸犯了法律,而且還抹黑了警察的形象。
初中文化的大偉,學歷不高,平時自己做點買賣度日。去年11月17日,大偉心生一計打算冒充警察嫖娼,他駕車在街上閒逛,一雙眼睛搜索路邊的女子,伺機尋找“目標”,兜兜轉轉幾圈後,大偉在某小區內,看見獨自站在院內的阿梅,便懷疑阿梅是“賣淫小姐”,大偉立即上前,謊稱自己是某派出所的民警,讓阿梅拿出身份證,要核實身份信息。
阿梅趕忙將身份證拿給大偉。看到阿梅驚慌失措的樣子,大偉內心竊喜,感覺她就是自己要找的目標,隨後將阿梅帶上車。大偉稱可以讓阿梅在自己管轄的區域內從事賣淫活動,但是,每個月要交納保護費,還要免費為他提供性服務。大偉向阿梅承諾,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充當阿梅的保護傘。阿梅只能答應。隨後,大偉拉著阿梅駕車至某地下停車場與之發生了關係。
落入法網
11月18日,冷靜下來的阿梅感覺事有蹊蹺,她懷疑大偉的身份有問題。思索後,她選擇了報警。接警後,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根據阿梅提供的相關信息,通過監控大偉的車,順藤摸瓜,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大偉,並於11月20日在一饃饃鋪門口將其抓獲。
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後,依法訊問了大偉,聽取了大偉及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文件材料。大偉認罪認罰,據大偉交代,他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只是為了不想付嫖資。
今年4月10日,大偉因犯招搖撞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來源:青海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