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前安全教育指導內容之二十九——基礎施工階段安全常識

一、進場須知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2、酒後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3、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4、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架;

5、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6、無防護措施不準登空作業;

7、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8、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菸;

9、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二、基坑開挖安全常識

1、挖土中發現管道等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2、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應立即離開並及時處理。

3、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4、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5、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6、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誌,任何人不得靠近開挖作業面。

三、基坑使用安全

1、基坑內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施工時,坑周圍2範圍內不得堆放重物,停放機械車輛。

3、施工過程中,嚴禁利用支護結構支搭作業平臺、掛裝起重設施等。

4、現場施工區域應當有安全標誌與圍護設施,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

5、坑上人員不得向坑內扔拋物品,避免物體打擊事故。任何人嚴禁在坑底休息。

6、基坑內設置人員上下基坑坡道和安全爬梯(告知坡道位置),以免發生墜落。不得破壞上下通道和樓梯;嚴禁攀登支護結構。

7、基坑周邊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於1.2米的防護欄杆,閒雜人等不得破壞、翻越防護欄杆。

8、注意保護好基坑監測基準點,任何人不得汙損、破壞基坑檢測基準點。

9、發現坑壁滲水、漏水情況,及時上報項目部,防止因長期滲漏而使土體破壞,導致擋土結構受損。

10、安裝支撐應戴安全帽,安裝支護(撐)橫樑、錨杆等應在腳手架上進行,高空作業應掛安全帶。

11、拆除支護結構應當設專人指揮,作業中應與土方回填密切配合,且設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12、拆除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應先裝後拆。拆除固壁支撐時應考慮對附近建築物安全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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