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陽區人大常委會原委員鄭立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日前,經市紀委研究決定,市紀委監委對中共汕頭市潮陽區第四屆委員會原委員、汕頭市潮陽區人大常委會原委員鄭立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立侯同志黨性原則缺失,組織觀念淡薄,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

鄭立侯同志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鑑於鄭立侯同志能夠積極配合審查調查工作,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鄭立侯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由市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

鄭立侯簡歷

鄭立侯同志,男,漢族,1960年9月出生,汕頭潮陽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

1981年8月任潮陽縣金浦寨外學校教師;

1987年8月任潮陽教師進修學校人事秘書、助理講師、講師;

1995年8月任潮陽市政府辦公室幹事;

1997年8月任潮陽市政府辦公室綜合一科副科長、綜合一股股長;

2004年1月任潮陽區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7年6月任潮陽區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10月任潮陽區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1月任潮陽區人大常委會委員;

2020年3月辭去潮陽區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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