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市紀委通報兩起違規使用公車案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公務用車的管理使用,馳而不息糾治“四風”,靈寶市紀委現將近期查處的兩起違規使用公車案例進行通報。

靈寶市運管局稽查隊工作人員樊佳林等人違規使用公車的問題。

2020年1月14日上午,靈寶市運管局稽查隊工作人員樊佳林、王軍文、王存波、郭淯峰一行4人在執行公務途中,違規駕駛車牌號為豫MFX635的公務車輛到函谷路與崇德路交叉口附近早餐點用餐,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月16日,靈寶市交通局黨組對樊佳林、王軍文、王存波、郭淯峰進行通報批評;對樊佳林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書面深刻檢查。

靈寶市交通局運輸執法所所長郭育川違規使用公車的問題。

2019年10月4日,靈寶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所所長郭育川在國慶假期帶班時,於當日凌晨1時許,違規將牌號為豫MKU809的公務用車,停放在靈寶市解放北路其住處附近,未按規定停放到指定位置。2020年1月19日,郭育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兩起案例暴露出來的問題表明,部分單位尤其是下設二級機構貫徹執行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相關制度規定不嚴格,對規範使用公務用車問題重視不夠,紀律意識不強。全市各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履行好監管職責,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制度規定,進一步增強幹部職工紀律意識,做到長抓常管、真管真嚴,切實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範公務用車使用行為。全市紀檢監察組織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不定期調取公務用車電子監管平臺相關信息,逐一篩查違規用車行為,對發現的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要嚴肅執紀問責,切實嚴明紀律,持續深入糾治“四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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