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前锋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铁纪护航脱贫攻坚

广安前锋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铁纪护航脱贫攻坚

图为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雷春琼下村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四川新闻网广安4月21日讯(林森 文/图)近年来,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发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以铁的纪律为全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坚持问题导向

实施“点穴式”监督

2020年3月2日,春寒料峭,天气微凉。作为区纪委扶贫领域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第一组组长,雷春琼这一天要到区教科体局、区文广电旅局等几个单位联系贫困村开展督查。而连日来的疫情将村民们“关”在了屋内,这能让她随机走访更群众,以此发现更多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问题。

“第一书记天天都在,但是水务局那个干部,没咋见到哦……”见路边有群众在干农活,雷春琼马上上前攀谈,不料却发现了区水务局驻桂兴镇界牌村的干部张某长期不在岗的问题。

“疫情期间,特殊时期,还有人敢溜岗脱岗!”当天,她还随机走访了龙滩镇高岭村、广兴镇六堡村等地,并向区纪委监委上报了发现的扶贫牵头单位履责不到位、驻村干部“两头挂”“两头跑”等3条问题。

这是前锋区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以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悉,2019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危房改造、乡村道路、安全饮用水等8个重点工程项目和组织实施、建设质量、资金使用、运行维护等4个关键环节,开展“点穴式”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清理项目110个,发现问题40个、线索5件,向5个单位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严查“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脱贫。

坚持有案必查

实施“高强度”执纪

“编造‘建房保证金、建房超占土地费、非婚生育费、二孩教育费、入户费’等名义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51200元。”

“违规报销葡萄产业扶贫资金46725.9元用于了个人日常开支。”

“重复报销 “三改四建”人工工资5550元。”

“以材料清单重复报销了贫困户装电材料款1298元……”

从2020年1月13日起,经过区纪委监委2个月紧锣密鼓的摸排调查,前锋区原小井乡小良村支部书记唐传福隐藏了7年的违纪违法事实一件件浮出水面。目前,该案的前期调查工作已经完结,目前正在结案中。

据悉,2019年以来,前锋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紧盯脱贫攻坚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聚焦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处置扶贫领域线索42件,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有89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总共清退资金56.8万元。

在从严查处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印发3期5起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编印一本《扶贫警示录》并剖析案发原因,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督促建立《广安市前锋区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斩断可能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坚持失责必问

实施“精准化”问责

“我任前锋区观阁镇副镇长兼石船村片区组长期间,对扶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2019年5月20日,前锋区观阁镇副镇长蒋道国因履职不力,区纪委相关领导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

“通过谈话,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一定认真履责,管好自己、管好下属……”蒋道国在接受诫勉谈话后说。

原来,观阁镇石船村三职干部侯显然、刘启芬、王成伍等人,在2012年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向4名实施危房改造的群众收取建房占地费0.9万元,2016年又在实施“五改三建”、异地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等扶贫项目组中超额拨付工程款5万余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三人均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区纪委对该案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观阁镇副镇长蒋道国,以及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石船村原纪检小组长邓龙兵分别开展诫勉谈话。

“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我们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即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基础上,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人的责任)”前锋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祝松林表示,“通过连带问责、环环相扣方式,牵牢扶贫领域 ‘两个责任’的‘牛鼻子’,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通过“一案三查”精准追责问责扶贫领域主体责任8人、监督责任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对3名扶贫工作不重视、10名不作为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组织处理,形成了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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