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涉及杭州多地!這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的23人被起訴


被害人涉及杭州多地!這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的23人被起訴


被害人涉及杭州多地!這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的23人被起訴


臨安區檢察院依法起訴商某某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4月17日,臨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商某某等1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依法提起公訴。該案被害人涉及我市上城、下城、江干、臨安等地。


2014年7月以來,商某某、朱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杭州市下城區註冊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和投資公司,招攬盧某某、王某某、丁某某等人作為公司工作人員,有組織地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業務,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長期以低利息借貸為幌子,獵取急需借款的被害人,後以各類“行規”為名,扣除保證金、服務費、GPS費、利息等各種名目的不合理費用,誘騙被害人簽訂合同金額明顯高於實際到手金額的虛高借條及租賃合同、汽車抵押合同等,以此惡意壘高被害人債務。借款後,部分被害人被肆意認定違約並要求被害人支付違約金,在被害人還款過程中,通過電話威脅、上門滋擾等方式強迫被害人支付合同中虛高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從中非法獲利,數額特別巨大,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餘杭區檢察院依法起訴郭某甲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4月17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對郭某甲、郭某乙、王某、鄭某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開設賭場、賭博一案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5年以來,以郭某甲、郭某乙為首要分子,以王某、鄭某、張某、寧某、馬某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在杭州市餘杭區從事賭博、非法放貸、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在良渚、仁和街道一帶為非作惡,擾亂正常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此外,郭某甲等人還通過訴訟手段,以虛高借條提起民事訴訟,騙取借款人財物。


來源 | 臨安檢察、餘杭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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