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的戴公興等7人涉嫌尋釁滋事“惡勢力”犯罪案獲判決。

    近日,瑞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的戴公興等7人涉嫌尋釁滋事“惡勢力”犯罪案獲判決,被告人戴公興等7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經查,被告人戴公興在承包經營物業期間,指使他人採取隨意毆打、拉閘拆卸空氣開關斷電等手段逼迫業主或租戶,導致他人傷害及頻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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