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拒絕登記、辱罵毆打工作人員!東勝一男子被判一年多!

判了!拒絕登記、辱罵毆打工作人員!東勝一男子被判一年多!

庭審現場


2020年4月17日下午,東勝區人民法院採用視頻提審方式,“隔空”開庭審理一起疫情期間故意傷害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判了!拒絕登記、辱罵毆打工作人員!東勝一男子被判一年多!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2020年2月17日18時許,被告人張某某酒後乘車到東勝區億利廣場家園小區北門時,因不配合辦理疫情防控登記手續,與正在執行疫情防控任務的志願者李某發生口角。隨後,被告人張某某用磚頭砸向被害人李某頭部,並用腳踢踹李某身體,經鑑定被害人李某左胸部肋骨骨折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頭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案發後,現場人員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民警在小區門口將張某某抓獲。


判了!拒絕登記、辱罵毆打工作人員!東勝一男子被判一年多!

被告人張某某


東勝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張某某在明知他人報警的情況下,仍在現場等候,後被民警抓獲,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案發後,被告人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某有犯罪前科,予以從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張某某表示不上訴。


當前,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希望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共同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


-The End-

FM89.6漢語綜合廣播

來源:東勝區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