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以“五新”思想、“四有”意识全力推进执行质效提升

湖南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能力、规范执行行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近日,临湘法院执行局连续两次召开执行工作会议。

会上,执行局局长邓曙龙向全体执行工作人员提出五新”思想。一是干警要有新面貌,思想、语言、行为必须规范,坚决杜绝“三同”现象发生,严禁暴力执法;二是执行要有新思维,要坚持实干与巧干相结合;三是绩效要上新台阶,每位承办人必须时常分析执行质效,找差距、补短板;四是宣传要有新突破,每名干警应做有心人,挖掘执行热点,积极“发声”;五是分工已有新格局,建立“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模式的执行团队,以团队分工协作助推执行质效。在执行质效讲评会上,邓曙龙再次强调干警要有“四个意识”。一是要有责任意识,责任到人,责任到心,增强责任感;二是要有绩效意识,坚持每周回头看、团队之间互相看、每个案件综合看,增强全局意识,齐头并进;三是要有争先意识,做到办案争先、绩效争先、宣传争先,年底严格以工作业绩评优评先;四是要有廉洁意识,干警必须始终将廉洁自律悬在头顶,严格要求自己。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仁祥强调全局干警必须坚定信心,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程序意识、质效意识、团队意识、廉洁纪律意识;加大强制执行、打击拒执、以惩戒促执行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执行工作开展;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探索律师调查令和司法辅助拍卖工作途径,提升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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