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經過肖戰事件後還有人在寫肖戰同人文?

凌毅清


並不針對所有的同人文創作,單就拿現實生活中的人——不論是肖戰還是其他真人寫同人文是否存在侵權?雖然說創作應該自由,但是無論那種創作自由都應該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如果拿真人寫違法內容的文章就是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換一個角度來說,作者是否願意自己或是自己最親近的人在別人的筆下被任意安置人設、想要你哭就哭要你笑就笑,要你猥瑣無賴你就猥瑣無賴?——不反對同人文,但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線的就應該抵制,並受到應有的懲罰。


日朗天青


同人本身沒問題,反感的一直都是女化和舞黃,還引流到微博[微笑]


隨遷越來


我看小說還看同人,如果有社會責任感的人,應該能意識到其中極少一部分的內容,是不適合未成年人瀏覽的,別說名著不名著了,給未成年人看一樹梨花壓海棠洛麗塔,看索多瑪的去120天,就是不合適的,無論作品本身如何出色,這不是給未成年人看的東西。那篇引導事端的文還被某些無良媒體人吹成了名著,這才是路人覺得不可思議並且為之憤怒的理由。自由和對未成年人的負面影響,選擇哪個?有點社會責任感的都應該知道怎麼選擇。不合理是在有些地方存在的,但這需要時間來一步步的改變。我卻見到的,是精英媒體人和已經成年的學生,為了自己的看文自由,而且是娛樂性的文,無視對未成年人的影響,這正是高校教育培養出的精緻利己主義者的典型寫照。227團,你們搞事抗議謾罵的時候,有做年齡篩選嗎?有勸導學生回去好好讀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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