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以当事人为中心做到善心审判

一、法官办案要以当事人为中心 ,把当事人当亲人,做好败诉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二、善心审判,减少当事人诉累。贯彻“一审中心主义”和“败诉方思维”,案件承办人、庭长、主管副院长要逐级抓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通过讲事实、讲道理、讲法律,给当事人讲明白,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三、要站位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将执法办案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分、调、裁、审”功能,将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繁简分流从源头上将绝大部分矛盾化解在诉前阶段。

四、要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时做好疫情后案件可能大幅增长的应对工作,对标对表质效考核指标,努力提高老百姓对法院的满意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