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法院受理首例電子證據案件

碑林法院受理首例電子證據案件

信息化時代,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人們更加追求效率,特別是民商事活動中,運用互聯網進行交易可以節約很大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但互聯網這把雙刃劍,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不可避免的爭議,主要就是發生糾紛時法院對電子證據的認定。

近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張婷受理的一起關於追償權糾紛案件,爭議焦點就是關於電子合同效力問題,這也是該院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以來的首例有關電子證據案件。電子證據在司法審判中的作用愈發重要,涉及到案件類型也越來越複雜,法院對於電子證據的採信也更進一步促進了互聯網在民商事交易中的發展。互聯網的發展一日千里,如何解決電子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問題、如何利用互聯網的先進性及電子證據有效解決現有法律解決不了的問題將是當前及未來法院需要共同面對的課題。(姚睿 楊笑鬱)

責編:鄭黎波

值班主任: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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