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

說起上世紀六十年代,一塊錢人民幣的“強大購買力”,中國乒乓球傳奇名將李振恃,就有刻骨銘心的記憶。

1962年,這位未來的世乒賽冠軍只有十三歲,全家人在上海就靠母親一人的工資維持生活。為了能買一副新球拍,他和哥哥想方設法攢下了一元錢。母親吃驚地問“哪來的錢”,小李振恃一句話就叫母親流淚了:“我們倆(李振恃與哥哥)一個星期沒吃菜,把菜錢省下來了。”

一元錢,就是當時兩個正長身體飯量奇大的“半大小子”,一個星期的菜錢。

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

以作家陳煜的考證,同樣是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的上海,當時青年男女結婚的聘金,通常只要4元錢。倘若在農村呢?要參加農村的婚宴,吃一頓有白菜豬肉的“半葷素酒席”。“禮金”往往是四五毛錢就可以,能出到一兩元禮金的,就是當地的有錢人。一塊錢在這類場合,分量真是很重。

而要看看當時的物價水平,就更可知一塊錢有多重要:在1961年的鄭州,精粉兩毛六一斤,標粉一毛七一斤,精米兩毛錢一斤,小米一毛錢一斤,花生油一斤六毛九,豬肉一斤八毛四。而在1961年的天津,牛肉價格七毛錢一斤,羊肉價格七毛六一斤。到了1965年的鄭州,黃瓜每斤四分錢左右,大蔥每斤六分半,1964年的天津,鯽魚每斤四毛錢,大白米蝦一斤五毛二,海蟹一斤三毛五。這些價格,就是當時全國物價的縮影。

以這物價水平看,手裡拿著一塊錢逛一圈,理論上真能豪氣買買買。“六十年代東西便宜”的景象,也令不少年輕朋友們憧憬。但問題是,這一塊錢,當時真這麼好拿?

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


同樣說一塊錢的購買力,還得看看當時的工資。以《中國統計年鑑》的記載,1960年時,中國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職工們,平均年工資只有528元,每月也就44元。這,都還算是當時的“高收入”家庭。浙江省檔案館的統計,1960年代臨平石料廠的職工工資,也就是29元,閒林鋼鐵廠的工人,月工資大多在15至30元。農村的收入更低,1959年中國農村居民平均年收入才69元,之後幾年增長到90元左右。

這個收入水平,即使對比看上去很“便宜”的物價,也真是不富裕。特別是在當時的農村,一塊錢,更可以說是一筆不小的錢。

而且,即使是在六十年代,也並非所有的物品都“便宜”。比如雞蛋,1961年鄭州的雞蛋價格,就是一塊一毛八一斤。比比今天確實“便宜”,但放在當時,李振恃哥倆一個星期的菜錢,還買不來一斤雞蛋。那時雞蛋的金貴程度,也正如作家梁曉聲在其反映六十年代東北城市生活的名作《年輪》裡,城裡趕車老頭的嘆息:“我都忘了雞蛋是圓的還是方的了”。

那個時代,就算條件比較好的家庭,能吃上一個雞蛋,都算是絕對幸福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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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品的價格,那時更是不菲,典型自行車。像“永久”“鳳凰”“飛鴿”等名牌自行車,價格長期保持在一百二十元以上,相當於“國企職工”三個月工資。婚禮上如果能有幾輛自行車(大多是借)來接新娘,那就是乘豪車的感覺。電影《陽光燦爛的日子》裡,六十年代小夥子們騎著自行車在北京城飛跑的一幕,基本都是有錢人家的“專享”。

至於當時與自行車並稱為“三大件”的手錶與縫紉機,那自然也是價格不菲:1964年的“五一牌”全鋼手錶,每隻零售價格70元。1965年的“上海防震表”,零售價120元。1963年一臺鬥臥式縫紉機的零售價格,高達140元。每一樣放當時,都讓人有“工資不夠花”之感。誰家結婚時能把“三大件”全湊齊?那就是標準的土豪。

穿衣的成本,那也是不小,布料棉料衣料在當時,都是緊俏物資。在1960年代的天津,一件“滌棉卡其男制服上衣”要賣19元,一條“滌棉卡其男制服褲子”賣14元。上下一“配齊”,普通工人一個月工資就出去了。所以那時的工薪家庭,“買衣服”真是難得的奢侈事。就算“過年穿新衣服”,也多是自己買料子做。至於平時?那真是“縫縫補補又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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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1962年,李振恃剛走上乒乓球道路時,除了“省一個星期菜錢”買球拍外,母親還把家裡的大衣賣了,給李振恃哥倆各買了一雙球鞋,外加一塊海綿和一個球網,總共花了十塊錢。這就是“媽媽給李振恃打球的全部支出”。也正因如此,那一雙球鞋李振恃穿了三年,補了七塊補丁,哪怕後來因為長身體穿不下去,“還捨不得扔”。

還有一些今天司空見慣的日常用品,放在當時,都是“天價奢侈品”:比如糖果,在1960年代的天津,一級白砂糖要八毛八一斤,紅杏軟糖兩塊七一斤。要知道,當時北京條件較好的工薪家庭換煤氣,一罐煤氣價格也不過兩塊七,相當於一斤紅杏軟糖的零售價。同時期的上海人結婚,男方如果能用兩三斤糖做聘禮,也是非常有面兒。

還有塑料製品。上世紀六十年代,人們常把“塑料”叫做“化學”,以體現其高大上地,價格當然也高。1963年時,一隻“化學肥皂盒”(塑料肥皂盒)要賣七毛五,相當於一斤羊肉。一雙“化學涼鞋”(塑料涼鞋)零售價兩塊五,一隻“化學梳子”也要賣三毛三。對於那時的普通城鄉家庭來說,這類“便宜貨”,輕易不敢買。

更重要的是,就算在六十年代,手裡有大把的鈔票,可如果手裡“只有鈔票”,那恐怕也是什麼都買不成。因為那個年代的一大特色,就是憑票供應。

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


在那個物資無比緊缺的年代裡,國人的日常消費,都是有“定量”。比如北京市的居民們,除了買糧要用糧票外,買副食品就要憑《北京市居民副食購貨證》。每人每月能買2兩食糖和一斤鹽。還能憑油票每月買三兩食用油。每戶每月還可以買半斤稀黃醬。上海市在六十年代初時,發放的各類票證,更在五十種以上。比起這些條件較好的大城市來,其他地方的“憑票供應”,當然也更加嚴格。

放在整個六十年代裡,買糧買肉買油都需要“糧票”“肉票”“油票”,另外還有“工業券”,購買毛巾毛毯電池鐵鍋暖水壺雨傘等日用品,都是“憑券”。以一些經歷過六十年代生活的“老北京”的話說,那時“並不是沒錢,而是有錢買不到東西。”

而在各種票證裡,那時最讓中國家庭牽腸掛肚的,當屬“糧票”。作家馬其德的小說《命獨如我》裡就有描述:20世紀60年代的河南農村,男主人公的大哥帶著五塊錢走進縣食堂,豪氣要“給俺端兩碗湯,拿四個饃”。接著就被食堂經理一聲懟:“饃要糧票,湯不要糧票,有糧票嗎?”沒糧票?懷裡的錢再多,也只能喝口湯。

放在當時的北京,六十年代初吃一碗大米飯,就要四兩糧票加八分錢。一個燒餅也要二兩糧票加四分錢。至於買價格不菲的點心餅乾?沒糧票錢再多也買不了。看著“便宜”的東西,沒糧票真吃不到。

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


所以對於當時的中國家庭來說,錢固然重要,但糧票才是命根子。同樣是以作家陳煜的統計,1961年一斤北京市糧票的“黑市價”,就高達3元錢。一斤全國糧票的黑市價更到了4元錢。就這還有價無市,看似“能買很多東西”的一元錢,比起“一斤糧票”來,顯然遜色太多。一張小小的糧票,關乎的就是全家人的溫飽。

六十年代“一塊錢能買什麼”的話題,牽動的不只是這樣一段生活記憶,更足以讓我們看到新中國發展史上,曾經的艱辛歷程。與其去羨慕那並不遙遠的半個多世紀前,那看似“便宜”的物價,不如,好好珍惜眼前歲月靜好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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