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次性交養老金。社保局說今年2月份停了。該怎麼辦?

手機用戶62960837778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養老保險的重要性,但很多人對於社會保障制度不是很瞭解,就像題目中說的,如果想一次性繳納養老金保險,但是社保局說停辦了,這種情況怎麼辦呢?


按照我國現在的養老保障制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分為兩類,一類是職工養老保險,另一類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所謂職工養老保險,就是指職工和單位共同為職工交納養老保險金,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可以領取退休金,這一種要求個人累計交費時間要滿15年,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可以自己交納,不需要具體單位。

還有一種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原來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成立的,主要是針對,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外的城鄉居民。

所以題目中說,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停辦了,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一種,一般說來,職工養老保險以前有過一次性補交的情況,但是現在一般不允許一次性補交,這種政策如果停辦了,是沒有辦法改變的。

這種情況下有兩種解決方法,一種是如果你還比較年輕,可以考慮按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只要交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領取退休金,比如你現在45歲,是男性,那麼交15年後,正好達到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退休金了,如果你已經50歲,那麼就需要到65歲之後才能申領退休金,所以這要看個人的身體狀況和條件。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這種主要是由個人交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和職工養老保險相比相對要低一些,但是這種保險基金是允許一次性補交的。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需要年滿60週歲,累計交費15年,就可以申請每月領取養老金,如果達到退休年齡,也可以一次性補交夠15年以上,這樣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互金直通車


樓主你好,我想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社保局說今年2月份停止辦理該怎麼辦?如果說你想一次性交納養老保險,那麼很多地區實際上都是不允許的,因為2016年的時候人社部就已經出臺了一個相關通知,就是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補交的方式來延長自身的累計繳費年限,所以說很多地區在陸續執行這樣的規定,當然有些地區比較早,有些地區比較晚,可能你所在地區去年還能補交,今年無法補交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在今後你自己應該就清楚,當年的社保費用必須要當年完成交費,如果你當年沒有完成交費或者忘記交費,或者經濟情形造成你自己沒有辦法正常繳費的話,那麼很明顯就無法補交了,就會造成自己社保的中斷,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是無法來進行補繳的。

那麼我們最終的累計繳費年限就會缺失,將來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水平可能也會比較少,而且如果說你是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想要一次性補繳15年的費用也是不允許的,唯一的辦法就是選擇延遲退休,延遲退休以後,然後進行逐年交費,當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那麼再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社保小達人


不問理由,隨隨意意補養老保險的時代早就過去了。很多人覺得參加養老保險還不及等到退休時一次性補上15年吧。畢竟15年的養老保險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負擔又重,錢在自己手裡是實在的。實際上,現在的養老保險不能隨便亂補了。

養老保險不能亂補

2016年,人社部公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各地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採取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範圍。”

“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這兩條內容綜合起來看的話,就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事後補繳保險,也沒有所謂的一次性補繳政策了。

在此之前,確實各地都有一定的一次性補繳政策,主要還是為了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便利群眾繳費。將出臺以後,北京、天津、深圳、青島等很多地區的一次性補繳政策都陸續取消了。目前存在的只有河北、吉林等地區的按年一次性繳納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的政策,但是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繳納,過期不補。

實際上,在2001年《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就明確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女性是55歲、男性是60歲,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補繳養老保險確實有很多弊端:

第一,造成了不公平。有的人是按月繳費,有的人是到時候一次性補繳。按月繳費的人要承擔著不確定性風險,比如說去世,這樣會面臨著個人的經濟損失。

第二,形成了社會不好風氣。如果有補繳的政策,大家其實都想退休是一次性補繳,畢竟這樣最有把握,但是降低了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能力,已經退休的老人就無人供養了。

第三,造成養老保險基金的損失。實施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以後,我們工資快速增長,補繳以前養老保險的費用相對現在而言相對貶值了很多。而且國家收繳的社保基金也可以進行投資收益,國家都會虧損。

現在的養老保險什麼情況下可以補繳?

一般來講,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只要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待遇。養老金的待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只要繳費15年,首先能確保領取養老金,如果繳費年限長,養老金會更高一些。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需要按月繼續繳費直至退休。也可以選擇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低,不划算。


如果是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的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首先延遲退休繼續繳費。60個月內達到15年的辦理退休手續,60個月後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齊,這是《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對於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後補繳政策的銜接作出的規定。

對於企業職工,按照《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一系列法律法規,都要求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法要求,企業應當為職工在入職一個月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如果因為企業原因導致社會保險費沒有及時繳納的,這種情況下必須要維護職工權益,進行社會保險費補繳。只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材料有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行政執法部門的有效法律文書,社會保險都可以補繳上。對於符合國家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滯納金。

綜上,養老保險確實可以補繳,但是還是企業因為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才能進行補繳的。自己想補就補的情況,這是不允許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