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省委政法委召開全省政法機推進《關於民營企業及經營者輕微犯罪依法免責免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落實工作新聞發佈會。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周國田對全省政法機關落實《清單》作出工作安排,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省公安廳負責同志分別對本部門制定出臺的《清單》配套文件進行解讀。來自中央人民廣播電視臺、國際在線、吉林日報等17家媒體20餘名記者出席新聞發佈會。
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周國田介紹,圍繞《清單》的貫徹落實,全省政法機關將重點做好三項工作。著力抓好《清單》及配套文件的貫徹執行。各級政法機關將全面梳理在辦的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對於符合依法免責免罰條件的案件,建立健全相關辦案機制,推動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依法快速辦理。全面建立辦理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請示報告制度。以上提一級為原則,辦理涉民營企業一般刑事案件的,須請示本單位分管領導同志同意;辦理涉民營企業重大案件或者跨行政區域案件的,須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上一級政法單位;辦理涉民營企業疑難案件的,須提請本單位案審委員會、檢察委員會、審判委員會研究,必要時,報請上一級政法單位給予指導。加強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監督管理。各級政法單位建立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臺帳,對所涉案件專門管理、專門調度,充分發揮案件管理、法制、警務督察、獄務督察等部門職能作用,對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進行各環節、全過程、全要素監管。
為確保《清單》落到實處,省委政法委將聯合省直政法各部門組成督察組,分赴各地對《清單》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落實《清單》走過場、機械執法司法等問題,給予通報批評,發現因執法司法不規範、執法司法方式不當等給民營企業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警務督察等部門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移送相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
省法院常務副院長楊維林介紹,《吉林省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的指導意見》對《清單》規定的15種犯罪依法免責免罰情形做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對於行為人主觀惡性不大,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沒有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可以從寬處理。
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喻春江介紹,全省檢察機關將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建立案件分類管理、風險防控、專案專辦和快速辦理四項工作模式,以及逮捕聽證、羈押必要性審查、認罪認罰從寬等七項配套制度,全面推進《清單》有效施行。
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禹治洪介紹,民營企業經營者社區矯正對象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本人赴境內居住地以外簽訂重要合同、投資談判等而請假外出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立即審查,符合條件的及時予以批准。
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李佔江介紹,全省公安機關將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對民營企業經營者採取強制措施前,依法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對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的,不得采取限制人身權利的強制性措施。
省委宣傳部二級巡視員楊紅軍主持新聞發佈會。各位新聞發言人還就記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了一一解答。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周東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