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租房家裡的下水道堵了、電燈損壞、門鎖損壞、費用誰來出?租戶還是房東呢?

谷小鴿


看了下幾個回答,主要都是從情理上分析這個問題,我就從法律上分析一下該問題,希望能幫到大家。

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維修責任的情況下,應當由房東負責維修。

理由一:

題主所指的房屋租賃,本質上是指出租人將房屋以及屋內設施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為。

房屋的大小、地段、採光、屋內裝修以及房東提供的設施等因素都影響了租金的高低。

比如我的房子不帶空調,那麼租金可能是1000元/月,帶了空調可能就可以租到1200元/月。

也就是說,房屋內的設施是否能夠正常使用對租金的高低有決定性的影響。

因此,房東和租客之間達成的合意應當是,在屋內所有設施都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每月支付XXXX元租金。

既然房東收取的租金對應的是房屋能正常使用的狀態,那麼維修當然應該由房東負責。

理由二: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東提供的房屋應當符合租賃用途。

回到本案,該房屋的租賃用途為居住,若房屋發生地漏堵塞,燈泡壞掉等情況,則明顯會影響到租客正常居住,此時應當由房東進行維修,使房屋重新符合租賃用途。

綜上,只要租客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使用房屋,就不應當承擔房屋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租賃合同中約定了由租客承擔維修責任,則租客負責維修。

在我國,一般情況下都是有約定從約定。

若租賃合同中寫明瞭,租賃期間由租客承擔維修責任,那麼就沒什麼好說的,按照合同執行吧。

借這個回答,也在此提醒大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通篇閱讀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後再簽字,一旦簽字,再想反悔就沒這麼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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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colin


我進入社會租房子一直是我損壞了,我自己去修,就像我住進他們房間燈泡是好的幾年過後我換了好幾次,走的時候會把好的燈泡留下!我住進去下水道是通的,如果堵了也是自己把它修通!


用戶6150364453410


看租房協議怎麼籤的。我租房秉著少打擾的原則,一般是未入住之前,租客可以提各種要求,能達到的全部滿足,達不到的明確告知。一旦入住了,裡面的各種費用都是租客的。而且和租客幾乎常年不聯繫,租期內房子就是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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