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开展珙县区域内售房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各企业: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逐渐增大,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售房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于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售房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监督抽查的范围
1、珙县区域内售房场所
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珙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售房场所进行监督抽查,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值班及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占用、锁闭;
(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员工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抽查的要求
三、监督抽查的要求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对照抽查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在抽查过程中,对不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和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火灾隐患。
举报电话:96119。
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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